屏山县三举措保障疫情防控与政府采购工作两手抓
2020年上半年,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三举措”不断完善和优化政府采购相关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和政府采购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1—6月,政府采购(含网上竞价)受理47宗,受理金额2707.05万元,流标2宗,成交45宗,成交预算金额2621.43万元,成交金额2587.25万元,节约资金34.18万元,节约率1.30%。
一、细化组织管理工作。2020年上半年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已全部实现电子化交易。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明确对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询问质疑等环节选择网络、电话、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并常态化开展异地远程评标工作。其中,公开招标的4个项目已实现全程“不见面”;“屏山县太平乡初级中学校采购课桌凳与实验桌凳项目”与云南省丽江市探索开展跨省异地远程评审,已成功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功能,实现场地与专家优质资源共享。
二、强化采购场所防护。依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的同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如实报告个人信息。一是做到采购活动场所通风、消杀;二是尽可能减少到现场人数,对到场人员行程追踪,体温监测,填写《交易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座位间隔距离保持1米以上;三是缩短工作时间,一旦发现疑似人员及时送医并上报。
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今年上半年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均未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并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加大预付款比例,以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照上限标准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政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政府采购合同向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提出“政采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