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2010行动计划的通知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杨府发〔2007〕2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2010行动计划》已经2007年7月4日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城区2010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上海市相关实施方案,以上海创新中国成立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按照《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员会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的决定》(杨委〔2007〕20号),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区域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左右,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16%左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15%左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绿化覆盖率达到28%。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的主线,深化“三区融合、联动发展”核心理念,加快建设与杨浦知识创新区功能相适应的适宜人居、适宜创业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把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作为刚性指标,与实施“十一五”规划相结合,与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相结合,坚持结构调整,立足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宣传教育等手段,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有力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及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围绕经济增长方式和城区发展模式的转变,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抓手,以节能减排为重点,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目标,发挥政策激励约束作用和政府机构率先垂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根据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坚持“两个优先、两个提升”产业发展方针,完善出台《杨浦知识创新区产业发展实施纲要》,着力形成以科教为特色、以服务经济为核心的产业结构。进一步落实***和本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意见,制订相关措施,加快培育智力密集的创意设计、研发与技术服务、教育服务、科教商务等知识型生产性现代服务业。加快杨浦知识创新基地规划建设,积极发展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到“十一五”期末,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2005年提高约5个百分点,知识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约8个百分点。
(五)加快淘汰劣势企业。按照《上海淘汰劣势产业目录》,制订本区“十一五”期间劣势企业淘汰名录和淘汰方案,加快调整金属加工、建材、化工等行业,淘汰落后工艺和产品。进一步梳理都市型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开展“腾笼换鸟”。“十一五”期间,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劣势企业。
(六)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大力开展“绿色招商”,严格实施能耗和环境准入,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对建设项目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落实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一律不批准环评文件,项目竣工时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指标的不予通过验收。
三、聚焦突破节能减排重点
(七)落实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任务。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三级网络,对100余家年耗能5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单位实施分类分层管理,督促制订到2010年和分年度节能降耗目标和实施计划,开展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强化大型公共建筑能源运行监管,对大型商场、宾馆、办公楼等试行用能定额管理。支持电力工业上大压小,研究杨树浦电厂停产后132家供热单位用能替代方案,确保替代能源高效、清洁。积极推广新型能源,新建公共建筑、景观灯光全面采用节能光源,在10余家5000平方米以上超市、卖场和大型批发市场推广节能灯具。
鼓励绿色建筑设计,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开展建筑能效标识认定试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新建建筑节能标准。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以公共建筑为重点,以政府办公建筑为示范,结合旧区住宅和厂房综合改造,积极推进现有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加大对建筑业重点耗能单位的监管,降低建筑施工领域的能耗水平。
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强化公共交通与区域开发和功能性项目联系,加快重点地区交通诱导系统等项目建设,提升区域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完善步行及非机动车出行系统。
(八)加快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市、区形成合力,全面完成合流污水三期、民星北排水系统、大定海排水系统改造、大武川泵站等市“十一五”重点工程建设,完善五角场和鞍山泵站功能,实施泵站回流管改造工程,加大截污纳管力度,到2010年,城镇污水纳管率达到80%以上。开展河道整治,加强新江湾城水系建设和管理,完成随塘河改造工程,确保内河水质明显改观。加大重点水域、重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力度。
(九)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加快高污染燃料炉窑灶的清洁能源替代,2008年建成基本无燃煤区和烟尘控制区,并继续推进无燃煤区创建。加强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渣土运输监管,综合整治砂石料堆场、码头,改进道路清扫作业方式,2008年建成扬尘污染控制区。到2010年,区域降尘浓度比2005年下降50%。加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源(物)监管和限期治理,全面整顿餐饮服务业油烟气污染,确保达标排放。
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建设
(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着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大型公共设施建设项目,鼓励可兼容的不同功能的设施实施多样化综合开发,促进土地的复合使用。围绕江湾—五角场市级副中心、黄浦江沿岸杨浦段等重点地区开发,借助轨道交通主要站点和换乘枢纽等建设,大力开发和综合利用地下空间。深化“批项目、核土地”制度,加强用地全过程管理,建立供地后评估机制。采取限期开发、调整项目、土地回收等途径,优先盘活闲置土地。完善消化利用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继续开展“退二进三”,加快归并整理零星、低效产业用地,支持都市型产业园区积极发展创意产业。严格落实上海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用地的定额标准。
(十一)建设节水型社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用水行业发展,加强大型公共浴场、洗车场、宾馆、饭店等重点用水单位管理。积极配合市水务系统进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试点开展河道汲水点和雨水利用、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在市政、环卫、绿化、景观等领域试点扩大使用河水、雨水和中水。在广场、停车场和道路人行道积极推广可渗透性铺装。整治占道洗车,推广使用节水型洗车设施。市政道路冲洗采用高压低流量设备。开展节水型社区建设的示范试点,新建全装修住宅全面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开展老式坐便器水箱节水改造。2010年前,公园、大型绿地等全面采用节水型灌溉器具,主要公共场所普及非接触式节水型器具。
(十二)节约原材料。在市政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扩大使用散装水泥和商品砂浆,散装水泥使用率2010年达到85%,建设工程商品砂浆使用率2010年达到95%以上。严格控制机关办公用房和医院、学校、文化馆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和装修标准,推进新建住宅实施全装修。支持行业协会推行简易包装。在具备条件的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十三)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道路绿化、滨江滨水绿化、公园绿化、社区绿化、单位附属绿地建设,建成大连路绿地、黄兴绿地A块等公共绿地。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十一五”期间,新增绿地约600公顷。按照“高起点、现代化、生态型”的要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新江湾城生态建设试点。加快虬江、东走马塘、杨树浦港等景观河段建设,初步形成“一环、一网、二廊”景观水系布局。
(十四)强化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化学危险品生产、贮存、运输及废弃化学品处置监管,加强医疗废物收集、集中处置管理,加强对区域内重点污染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逐步实施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被污染土地须清理和处置达标后方可开发利用。加强核辐射源与放射源等的监管,提高环境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十五)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在新江湾城国际大学科技园规划建设中试点循环型设计,推动基础设施共享和资源梯级利用,实现园区能耗资源消耗水平明显降低和废弃物低排放。与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共同推进校区的循环型发展,建设生态校区。在五角场街道、延吉新村街道开展环境友好型社区建设试点。
(十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有计划地推进固体废弃物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加快生活垃圾压缩式收集站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废旧物资综合利用收集系统与网络,增强废旧物资回收能力,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对餐厨垃圾实施全面监控,开展资源化处置; 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的日常监控,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推行建筑工地废弃物就地消化。推广绿色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消耗和包装废弃物的产生,使用易于回收和易降解的包装材料。
(十七)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和试点。对污染物浓度严重超标或超过排放总量的重污染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逐步扩大清洁生产试点范围。
六、加快技术开发和服务
(十八)加大企业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力度。组织一批节能环保技改项目,争取列入市节能环保技术改造计划。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投入。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做好该行业节能环保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
(十九)支持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深化部市合作、市区合作,争取一批新能源技术、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保护技术类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户杨浦。积极支持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国家、市各类科技专项计划中的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扶持相对成熟、市场前景好的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成果产业化,支持应用新能源、新材料。推动科技园区及高新技术企业等建设生态型建筑,研发环境友好产品,提供环境友好技术服务。
(二十)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技术服务。落实***《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环境服务产业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节能治污市场化的政策措施,制订《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以环同济知识经济圈为重点,推动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发展。扶持节能环保中介服务,培育节能环保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学校和医院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七、强化节能减排责任
(二十一)建立强有力的建设“两型”城区领导协调机制。成立杨浦区建设“两型”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中,有关节能降耗方面的工作由区经委牵头负责,有关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由区环保局牵头负责。积极促进校区、园区、社区联动,形成工作协同机制。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建立区、街道、镇和园区、重点企业三级工作网络和管理机制。
(二十二)建立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将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和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部门、街道、镇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区属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细化本领域各项重点工作的年度目标和节点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十三)加强能源资源环境管理基础工作。加强能源统计、环境统计队伍建设,建立节能减排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能源统计、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区域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制度。根据国家《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加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
(二十四)加大节能减排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节能环保综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开展直排河道污染源专项执法检查,对扬尘污染进行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组织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城市网格化管理,逐步对重点排污企业和重点区域实施在线监测,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违法排放、超标排放行为,实现环保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八、发挥政策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十五)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用于市产业结构调整资金配套,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两型”城区建设项目倾斜的力度。
(二十六)落实税收金融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市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梳理整合本区相关政策资源,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推动金融、节能、环保、征信部门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节能、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二十七)严格执行“绿色采购”制度。认真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
九、政府带头,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十八)建设节约型机关。努力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开展区机关系统办公建筑节能调查和节能改造。加大公务车节油方面的督察力度,加快淘汰高油耗、超标排放的旧车型。在机关办公区域全面推行绿色照明,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的信息共享功能,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简报等印刷品数量。提倡使用再生纸,减少一次性用品。
(二十九)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每年制订“两型”城区建设宣传计划,安排“两型”城区建设和节能减排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在区门户网站、杨浦时报、杨浦有线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题。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和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在中小学开展“珍惜资源、从我做起”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和进家庭,大力普及节约环保知识,提高全社会节约环保意识。从今年开始,每两年对在“两型”城区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三十)动员市民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实行资源环境重大决策事项群众听证评价制度、违法事项有奖举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公众环境满意度测评,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组织编写消费行为导则和资源节约公约,鼓励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引导市民合理消费,减少浪费。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环境友好企业”等绿色创建活动,在单位和社区内组织开展节能降耗竞赛活动,将节水、节电、节气等作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标准内容。积极培育环保志愿者队伍,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间组织的作用,鼓励其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咨询、培训、研讨、宣传等活动。
主题词:综合 “两型”社会 行动计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