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行风建设实施意见
杨教〔2008〕42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2008年行风建设实施意见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水平,现就做好2008年行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大力加强我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教育规范、协调、持续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狠抓落实、重在治本,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诉求的教育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收费规定;加大行风建设的社会宣传和督察力度,构筑校区互动、家校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办学行为的管理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以优良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市、区对我们的检查和评议。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为实现今年行风建设工作目标,要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增强教育行风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教育行业的不正之风,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各单位通过会议传达学习,充分认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责任与任务,严格按章办事、严格办事程序、严格履行职责,牢固确立全局观念和政策法规意识;进一步明确政风行风建设中有关履行职责、办事规范、事务公开、守信践约、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八个方面的内容,认真总结经验,自觉查找差距,切实抓好整改。
召开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大会,不断增强各单位对搞好行风建设重要性认识;主动深入街道社区,及时了解教育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做好整改工作;贯彻实施《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着力加强机关内部政风建设,进一步形成以政风促行风的工作氛围;加大对学校规范教育收费明察暗访的力度,确保各项收费政策贯彻好、落实好。
(二)加强合作,明确分工,营造教育行风建设良好环境
不断完善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功能,加强对全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保证教育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每年一次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联席会议单位专项抽查和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合检查等不同层面的专项检查,在不断促进学校全面贯彻规范教育收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学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在办人民满意教育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教育行风建设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一把手”负责制
学校行政主要领导是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应从维护好杨浦教育形象的高度重视教育行风建设。重视对学校教师及财务人员有关收费政策的宣传教育,逐步将行风建设八方面要求与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主动、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学校行风建设水平。
2、加强工作领导,贯彻“四同”原则
教育局以制定实施《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为抓手,切实推进教育系统内部以政风促行风的工作。教育局各职能科室自觉贯彻“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行风建设工作原则,在抓日常业务工作时,将行风建设“同思考、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四同”要求贯彻始终,主动承担起管事管行风的责任。通过对机关服务对象满意度问卷调查,有效推动机关政风建设,健全以政风促行风的工作举措,切实把教育行风建设与广大群众的诉求结合起来,办人民满意教育。
(四)加强监督,严肃查处,保障教育行风建设健康发展
1、教育局要发挥财务常年检查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的常年督察,定期向局计财科和纪检监察室通报学校规范收费检查情况;坚持教育局各科室每学期开学前后,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的工作制度;学校财务结算中心要加强对学校收费备案制度、执行情况和代办费清退工作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受理、处置、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突出事例要及时报告、通报,积极认真做好本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各项检查工作。
2、加强中小学对外租赁办班行为的管理和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防止违规办班行为的发生。继续严格贯彻市教委提出的“五个严禁”规定,即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学校)办学名义,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课外办班。严禁学校为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学校)做宣传或在校内张贴、发放招生广告、宣传资料等。严禁学校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行为的合作项目。严禁中小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包括以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院系名义举办的)对中小学生的办班收费补课;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收费补课。严禁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学科类补课班;不得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或特长班为名向学生加收费用。
3、成立教育系统行风督察员队伍,加强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及时沟通工作信息,定期通报、分析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五)加强宣传,创新举措,拓宽教育行风建设信息渠道
加大教育行风宣传力度,拓展行风信息沟通渠道,是2008年教育行风建设的首要任务。
1、建立多形式的教育行风信息沟通、互动机制。借助家委会、家长会以及与社区居委会建立行风建设互动网络平台,主动宣传学校及系统内行风建设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教育行风简报》、《教育动态》为载体,向社区、公众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承诺执行收费规定,公开各类办事制度,沟通教育发展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市、区对我系统行业规范建设的检查;建立行风建设信息员队伍,对学校行风建设中的突出事例、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等及时向局纪检监察室反馈,以便借鉴弘扬。
2、加大对学校行风建设明察暗访力度,通过向家长发放中小学校行风建设满意度调查问卷,直接掌握学校在行风建设方面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及早整改,逐步提高我区教育行风建设整体成效。
3、继续推进区“网上公益学堂”工作。组织好由教育系统劳模、优秀教师主讲的,以本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为对象的升学考试免费辅导讲座,让更多学生享受杨浦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深化“双结对”工作,加强对结对助学志愿者队伍工作的领导,切实关注成长困难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4、学校应做好接受教育政风行风重点评议期间的明察暗访工作。全面贯彻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通过公示栏、公示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和学生完整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减免政策和投诉电话等内容,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敬业爱岗精神。鼓励教师全心全意关注每位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提倡教师为学习困难学生义务辅导,坚决贯彻市、区有关“特级教师不得擅自在校外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文化教学班等有偿教学、在社会上编写以习题试卷为主的应试教辅材料以及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导材料”,“高级教师不得从事社会上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文化教学班等有偿家教”,“本区教师不准在学校、不准利用工作时间、不准对自己所教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的明确规定,努力遏制有偿家教,严肃查处对教育行风建设产生恶劣影响的违规事件。
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工一定要把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统一到维护好杨浦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共识上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重视行风建设的氛围。让我们携起手,共同为2008年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新的飞跃而不懈努力。
***:
1、杨浦区教育系统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承诺书;
2、2008年教育行风建设主要工作一览表。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行风 建设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