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委出台徐汇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监事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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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3日发表
日前,区国资委出台《徐汇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监事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明确了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外部董事、监事的任职条件和聘用方法,包括国资系统内部竞聘、市场公开招聘和党政机关选聘等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建立区国资归口管理企业董事、监事人才库。二是明确了外部董事、监事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保证其按照各自职责独立行使权力。三是明确了外部董事、监事的工作评价与报酬,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标准,规定其岗位津贴由区国资委依据岗位职责、企业类别等因素制定和调整。四是明确了外部董事、监事的解聘与辞职事宜,同一企业可连任两个任期,不再续聘的,其职务自然免除,任期届满前,可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区府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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