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为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和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和提升,近日,上海市民政局、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着力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上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新时代救助管理服务体系。
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照料服务达标行动。要集中部署并分阶段开展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依法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路径和标准,指导做好整改工作。要按照“站内照料是常态、站外托养是例外”的原则,强化站内照料职责,不断提升站内照料服务水平。救助管理机构要履行对托养机构主要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通过定期检查、派驻人员、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托养机构运行情况和送托人员健康状况。在已经建立救助管理特邀监督员考核评价制度基础上,完善第三方特邀监督员制度,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运行管理、人员照料情况进行监督。市、区救助管理机构要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机制,对机构遇灾、遇险,受助人员走失、死亡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民政部门,市、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政府、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做好处置工作。
(二)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要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集中开展救助寻亲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帮你找到家”服务品牌建设,市民政局要会同市公安局,通过DNA比对、人像识别等方式甄别滞留人员身份信息,报请市公安局进一步核查甄别。对滞留超过1个月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要根据寻亲进展情况对其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头条寻人”等平台的寻亲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全市所有救助管理机构要使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人脸识别模块,工作人员要及时将入站人员信息、走失人员家属提供信息与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累积数据进行比对,提升甄别查询能力和效率。救助管理机构要充分开发利用“头条寻人”、微信公众号、寻亲热线等智能化寻亲手段,深化与社会力量的合作,拓展寻亲渠道。对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在其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安排接送返回工作。对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在其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安排接送返回工作,对流出地拒不接收的,逐级报上级民政部门协调解决。积极利用“长三角救助管理机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合作联动,不断加大甄别寻亲工作力度。
(三)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公安机关、城管执法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利用城市网格化、数字化管理平台,发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行风监督员、市民巡访团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要强化街面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有效减少“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现象,公安,城管执法和民政等部门要协同组织开展街面巡查,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安全底线的极端事件。要持续做好“进博会”救助管理安全保障、“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工作。
(四)集中开展救助安置行动。结合本市特点,针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长期滞留人员,采取集中供养和托养方式予以照料安置。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明确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转介处置程序,由救助或福利机构予以集中供养照料安置。
(五)全力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市、区救助管理机构要建立本市户籍流浪乞讨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做好信息对接和人员接收工作,对已经返家的,要组织人员或委托当地村(居)民委员会了解其家庭状况,对存在生产、生活及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困难的,要将其详细情况报送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职责落实有关政策予以帮扶,避免返乡人员再次陷入困境;对确已无家可归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主动接收,并协调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妥善安置。市、区救助管理机构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将送返本市的精神障碍患者、阿尔兹海默症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纳入信息库统一管理,并将送返人员花名册通报给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回访,原则上回访频率不低于每两月一次,回访期不少于一年。
(六)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干部队伍素质行动。市、区民政部门要在救助管理系统集中开展政策宣传讲解工作,确保救助管理政策法规、信息系统管理和使用方法等应知应会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要继续做好救助管理政策与实务培训,按照人员全覆盖的目标,实现所有救助管理干部职工参加两天以上脱产培训,并采用书面考试、知识竞赛、模拟演练、实务操作等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持续开展做“许帅式”救助管理干部活动。鼓励救助管理干部职工学习社会工作、心理辅导、特殊人员照料等专业知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要为其学习和参加专业水平测试提供便利。市、区救助管理机构要在现有编制内合理调配人员,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和专职寻亲岗位,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培养专业化寻亲队伍。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加强对救助管理干部职工关心关爱,为稳定队伍、推动工作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