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情况报告
2020年来,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强化依法治县统领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规范执法。现将我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抓好承接工作。认真做好***、省政府下放和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和落实工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及时动态调整国家、省、市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制定办事指南、流程图,做好事项入驻政务大厅等工作,确保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有力有效落实到位。2020年7月启动县、乡两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集中调整工作,已按程序于9月15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各项权力事项从2019年的3236项精简到3187项,减少49项。同时,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清理变相审批和重复审批事项,经认真排查清理,截至目前,暂未发现重复审批和变相审批事项。二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2020年,我县共有41家社会组织参与年检,年检率达80.39%;共开展1次随机抽查工作,抽取3家社会组织进行检查,实地查看2家社会组织,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三是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1685号),经清理,未发现各类显性和隐形壁垒情况,在市场准入、项目备案等领域严格按照非禁即入的要求落实。四是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地。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今年来,共办理“证照分离”事项3734件,惠及企业105户。全面推进全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简化登记程序、优化办事流程,为申请人提供“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实名认证、电子归档”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2020年共为662户市场主体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6号)要求,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0年共登记市场主体7167户,其中个体工商户6144户,企业849,农民专业合作社174户。五是切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1.根据《赫章县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2次、调度会1次,协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2.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全县27个执法部门制定抽查事项清单420项,录入执法人员767人,检查对象41233户。3.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活动。2020年全县22家执法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活动207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083户,随机选派执法人员575人次,公开抽查结果930条。4.进一步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减少执法检查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2020年制定了28项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8次,联合检查市场主体70户次。六是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1.制定了《赫章县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回应机制》,各单位按照机制要求受理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未收到公平竞争审查方面投诉举报。2.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组织各乡(镇、街道)、各联席成员单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了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认真对本部门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共审查现行政策措施文件2件,其中发改局1件,市场监督管理局1件,经过审查未发现有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况。3.对2020年1月1日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评估清理和抽查,未发现有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七是优化公共服务。1.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按照省级关于“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要求,从2020年7月1日起,为企业群众提供“全省通办”业务服务。政务大厅设置了2个“全省通办”综合窗口和10个行业通办窗口,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上发布“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671项,办事群众就近申请、异地收件、远程受理、邮寄免费送达,减少了企业群众跑办的时间、次数和成本,已办理“全省通办”事项6530余件。2.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建设。将评价二维码规范摆放到对应部门窗口前台,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对办件、办事窗口、办事人员进行评价。同时将乡村两级二维码下发到乡(镇、街道)摆放,实行乡村服务窗口“一厅一码”。2020年底,赫章县通过扫码评价75810条,不满意2条,满意率达99.99%。3.规范办事流程。按省统一的模板编制办事指南,并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布,逐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理人员、收费标准等要素,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对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逐一加以明确。对办事指南进行动态调整,平时通过QQ群、微信群或者首席代表会议安排完善办事指南内容。近期将根据今年的权责清单进行清理,组织各审批部门进行培训,进一步修改完善办事指南。4.全面推行“一窗”分类受理。积极推进“一窗式”改革落地落实,整合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合理规划区域,统一受理所属窗口业务类型所有部门进驻事项,截至目前,依申请六类事项(+公共服务)中纳入“一窗”事项786个,占比80.4%。八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1.继续做好排污许可证办证登记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督促指导企业按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登记工作。截止目前,我县需要申领、登记企业共575家,目前已全部完成申领登记。2.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共出动人员563人次,检查企业167家,下达执法文书62份、立案查处18家、罚款金额11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人。3.坚持铁腕治污,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大行动。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对未达标排放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督促全县砂石矿山企业正常运行污染设施,加快推进焙烧、铸造、冶炼等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按照要求开展县域内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完成了103块地块基本信息调查和信息确认核实工作,完成了5块污染地块初查、详查及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并对7个地块布点采样,正在开展样品分析检测,确保污染地块100%安全使用。九是依法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委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启动应急响应,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依法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期间餐饮关停、食品药械安全监管、价格监管、野生动物交易排查、商超超市疫情防控措施管控等各项工作;组织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消杀,督促全县81家大中型超市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充分应用贵州健康码对辖区农贸市场、商超、药店、食品生产企业等从业人员进行排查,对“黄码”人员进行***扫码观察,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行业领域内的疫情动态,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配合做好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按照公园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毕节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毕节市绿线管理办法起草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参与立法工作,提出立法建议4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要求,2020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制定公布了赫章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县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2个,县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27个,乡镇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30个。2020年各乡(镇、街道)、县政府部门未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对现行的县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的清理,经清理并集体审议决定,拟修改4件,宣布失效1件,予以废止3件,继续有效26件。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同步组织开展了自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出台了《赫章县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暂行办法》《赫章县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暂行办法》《赫章县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程序、论证要求和责任追究等。二是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委托县司法局与贵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政府法律顾问合同,该律师事务所常年派驻律师驻点开展工作,对县委、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实施方案9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贵达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咨询论证,对县政府对外签订的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合同出具法律顾问意见书50余份,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等。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均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已完成12支综合执法队伍的组建,完成森林公安转隶等工作,形成行业领域一支执法队伍管执法的局面,有序推进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在2017年全县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整改的工作提示函》《关于做好全县行政执法证清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2020年全县共有有效行政执法证1730个,行政执法监督证9个,并按要求在执法监督平台做好信息录入、办证等工作。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制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对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开展了执法监督,联合县检察院对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1次,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份,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进一步规范为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四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毕节市2020年上半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抽检资料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联系全县被抽检的14家单位,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市司法局组织评查后,我县相关资料均评为合格以上。根据市级案卷评查反馈的情况,下发整改通知,积极落实整改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目前各单位对照本单位的权责事项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按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赫章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督促和落实县政府班子成员依法出庭应诉,积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县政府分管同志共出庭应诉18件,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机关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2020年收到人民法院发来的司法建议2件,均按要求进行反馈。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扎实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0年完成审计项目82个。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管理、内部监管等情况,完成了1个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参与市级组织的6个极贫脱贫攻坚资金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项目。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设置重点领域公开栏目及专题专栏,公开扶贫类信息286条;公开社会保障、救助类信息315条;公开住房保障类信息61条;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91条,以及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相关稿件***8篇。2.在财政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方面。公开本级政府财政资金使用预决算类信息53条;县直部门财政资金使用预决算类信息221条;乡(镇、街道)财政资金使用预决算类信息142条;3.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方面。我县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态度,紧紧围绕教育、医疗、社保、住房、扶贫等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2020年,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90条,阅读量达到28754人次;微博平台发布消息189条,阅读量达到29386人次。4.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申请及公开程序等,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答复工作,按季度发布依申请工作情况,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4件,已办结14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坚持以“大排查促进大调解,大调解构建大和谐”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共排查矛盾纠纷210件,己调解203件,成功化解203件,涉及金额38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6.67%。其中医疗纠纷19件,人身伤害及死亡赔偿纠纷23件,劳务纠纷65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94起,家庭纠纷2件。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全县共建各类调委会41个,其中专职调委会10个,乡镇人民调委会31个,村级人民调委会481个,人民调解员962余名,建立驻所调解室481个。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议决、统一决定”的“四统一”运作方式开展工作,2020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期内办结率为100%,按要求将所有案件录入贵州省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办理涉及我县的行政诉讼案件,2020涉及我县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74件,败诉17件,败诉率9.77%,未出现未按要求向法院提供答辩状和证据材料败诉情况。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赫章县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观看了《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张飞诉开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履行法定职责案》等警示教育片,以案释法的方式警醒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始终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学的首要任务,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及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等党性教育的课时占总课时的22.5%,为全面提升学员的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法纪修养、作风修养,教育引导学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夯实了基础。2020年完成各类培训班15期,培训党员干部1045人。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1.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在学校开展法治课和主题班会,安排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到乡镇、社区和村开展法律进农村知识讲座,先后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0余场次,覆盖干部、群众、学生3万多人次,进村寨宣传1900余次,进农户宣传6万余次,进院坝宣传5300余次,先后深入易地移民安置点开展普法宣传20余场次,覆盖4万余人次。2.抓住重点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文化“三下乡”、3·8节、3·15消费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保日等重要节点,发放普法宣传手提袋15000个、围腰6000个、扇子900把,七五普法宣传手册、贵州省赫章县老年人权益保障手册和农村法律知识120问等各类小册子等7万余份,法治宣传现场覆盖群众30多万人次,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全县法治建设工作会议2次,制定出台了《赫章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政府常务会议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乡(镇、街道)、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按要求推动各单位上报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对未报告年度报告的单位落实目标考核扣分。县委政府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市委依法治市办上报了《赫章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将报告内容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省市要求,组织申报《“服务脱贫攻坚”法治扶贫》单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组织人员赴省司法厅宣介我县项目建设情况,接受省级评估专家的集中评估。积极参与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收集工作,按要求向市委依法治市办上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关资料。四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认真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考核细则,将法治建设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将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法治建设的考核比重增加到总分的10%以上,作为年度差别化考核的重要依据内容,督促各单位依法行政,加强过程性督导,确保单位法治建设依法合规。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市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法律顾问推进不扎实,部分执法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理念有待提升,法治建设机制有待完善,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不相适应等。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原因分析。存在以上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二是单位无专职人员推进法治建设或法治建设人员不够稳定;三是未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四是学法不够深入,有流于表面现象;五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为非法学专业人才;六是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不够规范。
三、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坚持“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将《宪法》、***法治思想、党纪法规等纳入党校干部培训教育课程。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深入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执法的能力,强化领导干部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法治意识。
(二)强化组织保障和机制建设。调整充实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力量,加强县委依法治县办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实体化运行,强化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职能,定期调度各成员单位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掌握有关工作动态。强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建立运行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
(三)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思想道德、素质教育职业能力等方面培训和教育,加强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名录库。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强化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布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规范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的管理。
(四)强化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应诉、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法律适用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和监督救济作用,积极发挥单位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五)强化行政决策科学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落实,进一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规范化、制度化,降低依法行政和行政决策事项的风险,全面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六)强化督察考核。科学设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推行按月调度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督查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年度重要考核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督察考核力度,对工作不力、考核落后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七)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严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扩大执法监督的点和面,制定执法监督计划,以重点执法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为执法监督对象,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督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自我完善、自我纠错能力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畅通违法执法举报投诉渠道,加大违法执法的纠正力度。
(八)强化法治宣传。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要求,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整合普法力量,优化普法资源,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保障有力的普法机制,实现普法工作全覆盖,教育引导广大公民牢固树立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