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实
严肃追究管党治党失责问题,问责领导干部777名。
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案件1535件。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市县两级监委组建挂牌。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7315个。
2018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持续巩固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打赢攻坚战,建设示范区”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据省民调显示,毕节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综合得分为85.19分,同比增加9.11分,创2014年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工作以来的历年新高。
市县两级监察体制改革挂牌作战、消号管理
办事群众为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干部作风进行评价
保持高压态势——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2018年,毕节市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以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着力日常监督。定期梳理、综合分析信访举报事项,强化问题线索分办处置集体研判和集中管控。
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327件次,集中处置问题线索8184件,运用谈话函询处置799件。
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8435人次,占比分别为62.6%、33%、3%、1.4%。
持续正风肃纪。紧盯关键节点和重要时段,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化、新特点、新表现,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交叉明察暗访行动。
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0起、处理234人、党纪政务处分203人(县处级11人)。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55起,党纪政务处分67人。
聚焦脱贫攻坚。坚持把脱贫攻坚与正风肃纪结合起来,采取专项监察、重点整治等方式,用好约谈、问责、查处等手段,全面整治农村“组组通”公路项目建设、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535件,党纪政务处分1437人,问责787人。
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问题。
立案2908件,党纪政务处分3109人;立案审查调查县处级干部42人、乡科级干部579人。
整治涉黑涉恶。与政法、公安机关建立双向信息反馈、快查快处联动机制,采取调研督导、拉网式明察、点穴式暗访、随机抽查、入户访查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4件23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大方县委第四巡察组在星宿乡崇山组召开院坝会收集问题线索
黔西县督查组在金碧镇万家寨社区现场核实驻村干部在位情况
金沙县纪委在茶园乡清退违纪款给群众
着力改革创新——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化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本质是组织和制度创新,2018年,毕节市紧紧围绕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目标,立足于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水区中不断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认准一条就实施一条,成熟一条就巩固一条,一步一个台阶,逐步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监督制度体系。
高效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坚持在市委领导下,按规定完成市县两级监委选举任命、组建挂牌、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内设机构设置等37项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划转编制174名,转隶干部136名。全面贯彻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要求,认真落实集中办公场所,加强转隶干部教育培训,推动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深度融合。
全面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担任监督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要求。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监督办法,推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监督检查有效协作,实现派的权威、驻的优势高效统一。
市县两级组建派驻纪检监察组79个,落实编制438名,实现对598家党和国家机关监督全覆盖。
探索推进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制定《毕节市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乡(镇、街道)延伸的实施方案(试行)》。
明确县(区)监委统一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每个监察室核定至少3名行政编制,授予5项工作职责、3项监察权限,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
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民生)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村务(民生)监督委员会,形成村支部委员会、村委会、村务(民生)监督委员会“三委”班子协调运行格局,有效夯实末梢监督网底。
积极创新作风纪律监督路径。依托新媒体创建毕节市干部纪律作风扫码评价平台,开展行业单位作风大整治,实现作风监督全天候、“零距离”。近2万个单位的科室(窗口)接受群众扫码评价。收到评价意见19万多条,梳理整改问题1102个,处理949人。
扎实开展“一案一整改”。
在全省率先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共督促开展“一案一整改”187场次,对500余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撰写忏悔书214份。
用好纪律检查、监察建议,督促整改问题405个,切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威宁自治县明察暗访组在草海火车站对公车私用进行督查
百里杜鹃金坡乡纪委组织基层党员学习纪律处分条例
赫章县白果镇群众通过大数据平台查询自己享受国家惠民资金情况
深化政治巡察——全面从严治党长效化
“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中的‘保护伞’问题,惠民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问题……”2018年,毕节市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深化市县政治巡察,剑指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强化巡察工作领导。市委书记亲自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推动县区党委书记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覆盖。市委召开10次市委常委会议、3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4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动员部署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修订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
市县两级全面建立巡察机构,落实编制197名,配强巡察干部145人。
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把监督落实“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政治任务,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温差”“落差”,完成二届市委第三、四轮对46个党组织常规巡察,实现对20个极贫乡镇和县级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市属医疗、教育等各机构类别的巡察全覆盖。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工作,灵活运用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交叉巡察。
市县两级共巡察318个单位、1032个村(社区),发现问题7315个,移交问题线索2169条,立案270 件,党纪政务处分309人。
构建巡视巡察联动监督网。
协同省委巡视组建立省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先后对11个乡镇、22个村开展联动巡视巡察,形成统一谋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成果运用的“毕节经验”。
县(区)党委(党工委)巡察工作规划把村(社区)纳入巡察范围,特别是将贫困村、深度贫困村作为巡察重点对象,优先安排提级巡察。组建村级巡察组,实行异地交叉巡察,有效***“熟人社会”壁垒和人情干扰。不发公告、不事先通知、不预设前提,组建机动巡察组直接进驻村(社区)开展突击巡察。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按时打赢攻坚战、奋力建设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毕纪宣)
来源:毕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