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凹坝乡落实八个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当前,天气干燥,已进入森林防火的高峰期,为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将各项损失降至最低,老凹坝乡结合实际,落实“八个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宣传教育必须人人知晓。采取组装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将《毕节地区森林防火戒严令》印发张贴到各家各户、召开群众会、书写固定宣传标语等形式对森林防火进行宣传,确保人人知晓森林防火和大村寨防火,从思想上严防火源。
二是包保责任必须落实到位。全乡所有的生态林、天然林、退耕还林工程林、“3356”工程林均分山头分地块落实包保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由联系村领导、林业站、包村干部、村干部、治安协理员等进行包保,时时注意守护。
三是巡山守路必须时时到位。根据包保责任,相关包保人员必须时时到位,对重点林场或林区进行巡护,对进入林区的重点路段进行守护,一旦发生火源就及时制止,同时对携带火源者进行宣传教育。
四是野外用火必须及时消除。要求党员、乡村干部、组干等加大对野外用火的管理力度,一旦发现铲烧土皮灰、上坟烧香烧纸等野外用火,想方设法及时消除,从根源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五是信息畅通必须分秒保证。所有乡村干部职工在森林防火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信息的畅通。
六是防火扑火必须及时可战。乡和各村均组建了一支“呼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防火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灾,相应的扑火队伍就及时到位,在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的扑救,确保损失降到最低。
七是科学扑救必须确保安全。结合各个林区的地理位置和火灾的大小等实际,制定一系列切合实际的火灾扑救预案,一旦发生火灾,组织扑救队伍根据预案进行科学合理的扑救,坚决杜绝老、弱、病、残、妇、幼等人员参加救火,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八是责任追究必须严格兑现。乡派出督查组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适时督查,走访群众,一旦发现宣传教育不到位、包保责任未落实、巡山守路不到位、野外火源未消除制止、信息不畅通、扑救不及时以及有老、弱、病、残、妇、幼等人员参加救火等现象,除在月工作检查中扣除相应的过程督查分外,对相关责任人员严格兑现责任追究。
由于宣传教育到位、巡排查到位、考核奖惩到位,老凹坝乡截止到目前,未发生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