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纯宣率检查组来我县检查
本网讯 8月30日至3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纯宣带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民宗侨外委员会及省发改委、民宗委等部门负责同志,来长阳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和《湖北省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以下简称“一法一规一规划”)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治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为民及自治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新祝,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尚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明寿等领导的陪同下,听取了自治县的工作汇报,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视察了长阳无公害农产品加工园区和湖北三源水泥有限公司。
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一法一规一规划”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检查认为,长阳在贯彻落实“一法一规一规划”方面,认识很到位,工作很努力,变化很明显。长阳41万各族人民在县委的领导下,抢抓机遇,团结一心,奋发向上,思发展、谋发展,发展态势良好。通过招商引进,建成了一批重点骨干工业项目,结束了长阳无大的工业项目的历史;在农业方面,建设优势产业基地,发展龙头企业,今年又引进中绿公司搞农产品深加工,不断拓宽了农民致富增收的路子;在社会发展方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卓有成效,受到了吴仪副***的充分肯定。民族自治立法、民族干部培养和民族政策的争取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也很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纯宣在检查时讲了重要意见,他说:从这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省、市人大、政府及部门对民族地区的发展高度重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一系列民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保持了民族地区的繁荣稳定。省、市直各部门对民族地区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尤其是修改“一法一规”后,省直28个部门,相继制定出台了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宜昌市政府组织市直26个部门对口支援长阳、五峰自治县,力度很大。可以说,没有上级部门的支持,民族地区是很难发展的。长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国家机关的支持下,在人大的检查、监督和支持下,做了大量工作。“一法一规一规划”在长阳落实得很好,在我省10个少数民族县市中位居前列。为了更加深入地贯彻实施民族法规和政策,朱纯宣副主任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一法一规一规划”的学习,加大实施力度。进一步增强民族区域自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振奋民族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五个统筹”,抓住区位、机遇优势,真抓实干,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继续保持长阳在全省民族自治县中的领先位置,当好“领头羊”。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一法一规一规划”具体条款的贯彻落实。法规条文中写了的,就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各部门都要进一步制定落实的具体办法。民族立法是民族地区的优势,各部门都要积极配合人大作好立法的选项、调研和论证工作。在立法工作中,要切实转变立法观念,行使好变通权,突出特色,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立法成效的标准。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春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伍哲文、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军、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办公室副主任余世燕,市人大常委会副厅级调研员朱诗章、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宗林、市人大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陶远震、市民宗局局长田太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郭彭智,全国人大代表刘德春,省人大代表陈生俊、王怀炳参加了检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士国、聂德媛,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云达、刘爱国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大常委会民工委、发展计划局、民宗局等部门负责人先后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