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推行稽查痕迹化管理防控廉政风险
本网讯(通讯员 李传乾)11月16日,笔者从县国税局了解到,为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该局在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四环节中全面推行廉政风险痕迹化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廉政风险痕迹化管理即“选案留痕、检查有痕、审理印痕、执行固痕”。选案留痕是指每年初,通过微机筛选和第三方信息确定案源库,并建立选案登记台账,立案待查实行三级审批,避免选案人为随意性,同时建立查结登记台账,确保立案必查,查结必反馈,从源头上把好廉政关;检查有痕为检查前制定检查预案,进户发放廉政监督卡片,推行主查和协查制,明确责任,建立检查日志,认真撰写好工作纪实,定期召开案情研讨会,共找差距、共享经验;审理印痕是指推行审理前置,对重大疑难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指导案件取证和政策辅导,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案件交接实行文字留存,防控廉政风险;执行固痕为把案件执行率和纳税人满意度纳入廉政考核内容,推行稽查回访制,看纳税人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看稽查成果是否转化,看检查员是否有不廉行为,并留回执存档,从机制上规范权力正确运行。
(责任编辑:王琼 编审:邹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