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
为着力解决社会救助工作形势不断变化、范围和对象不断扩大、服务需求多元化等问题,纳雍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
一是低保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今年农村低保标准为3528元/人/年、增幅15.29%,城市低保标准为532元/人/月、增幅10%。入户核查427个村(社区),涉及保障对象36312户85945人,取消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对象5362户11416人,新增5354户13616人,保障率达到9.09%,月人均补助水平约为180元。通过“一卡直通”发放农村低保对象燃煤款363.12万元,发放2016年度应返还农村低保电量电费198.5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对象资金9096.69万元、城市低保对象资金451.77万元。
二是农村敬老院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检查,对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物资安全和人身等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治,扎实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争取上级资金250万元建设董地乡敬老院,现已完成选址工作,县级财政投入650万元,对13所农村敬老院实施标准化建设,及时足额发放2017户2112人特困供养对象供养金186.84万元。
三是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修订出台《纳雍县城乡医疗救助暨重特大疾病救助实施方案》,将所有救助对象封顶线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医疗救助比例从50%提高到70%,更倾向保障民生。上半年,共救助8787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188.97万元,其中住院救助1619人次,发放救助金653.54万元。为特困供养、城乡低保、40%精简退职人员、重病精神病患者等对象86253人代缴合作医疗535.43万元。
四是临时救助和“救急难”稳步推进。继续完善推广“村发现、乡认定、县发放资金”的救急难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用“社会化形式+现金形式”发放救助金,加快推进救急难工作,帮助救助对象脱离困境,最大限度防止冲击道德底线的恶性事件发生。截至2017年6月,县级临时救助211人次,发放救助金102.35万元;乡级临时救助2272户次,发放救助金217.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