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六举措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
为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强综合治理,纳雍县六举措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人员日常管理,各部门要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干部交流、人才引进等管理规定选拔、使用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办理进人手续,严格执行公务员登记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统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采集、更新在岗人员信息和工资发放信息,逐步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在岗、工资发放和人员交流等情况年度内部公示制度。加强考勤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备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加强考核工作,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人员晋升、岗位和工资调整紧密挂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关系的,或者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工资核销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终止手续。
二是严格工资发放管理。要建立公示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情况、每月工资发放情况每年要在单位内部进行一次公示,人员交流、借调、病假、退休等情况要适时公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病退、退职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执行相应的待遇。要建立报告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须按规定取消、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所在单位在收到告知书后,要按规定对其工资待遇进行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退休次月执行相应的退休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死亡或辞职、解聘、被开除的,所在单位要及时向编制和人社部门报告,申请核减实有人员,并于次月按规定对其工资进行处理。
三是严格离岗人员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以日常工作为由借调人员,因完成专项工作或者重点任务确需借调工作人员,须经借出、借入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明确借调期限,借调期满后继续借用的,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非组织借调行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进修培训、挂职锻炼,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按有关规定抓好日常管理。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健全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人事管理体制。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加强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工资制度执行等政策指导和检查。强化人事监管,健全各项管理程序,完善人员流动管理机制。加强职位管理管理、人员聘用、岗位设置、考试录用和公开招聘等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人员编制使用核准备案制度,强化部门间联动管理综合约束机制,依法依规推进机构人员编制信息公示公开。加强机构运行和编制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测,切实加大“12310”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财政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政统发工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核拨人员经费。根据相关规定对增人增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组织、机构编制、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形成常态化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核实处理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对举报线索须及时核查处理,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结果。对“吃空饷”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瞒瞒报、虚报、漏报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查实的问题“零容忍”,坚决纠正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对违纪违规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占编“吃空饷”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核减相应编制和预算,并收回空余编制。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组织、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各部门要对照本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认真梳理现有相关政策规定,对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修订。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查找机构编制、人事、财经等政策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尽快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彻底堵住造成“吃空饷”的漏洞。要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吃空饷”情形,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消除工作“死角”,进一步巩固治理工作成果。要宣传防治“吃空饷”问题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定期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