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制定出台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确保党内监督高效有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传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力,切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直各工作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纳雍县制定出台《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确保党内监督高效有力。
巡察工作规划突出问题导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抓好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强化党委在巡察中的主导作用,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功能。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三个重点”,精准发现问题,通过开展巡察工作,逐级传导压力,强化党组织责任担当,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县委巡察组负责巡察县直单位、县属学校、县管国有企业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纪委(纪工委)。从2017年开始,分期分批“滚动轮次”推进巡察工作,至2019年底,完成81个单位巡察工作(其中26个乡镇、街道,55个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从2020年开始,按照30%的比例,有重点地选取问题反映突出的单位进行巡察“回头看”。
巡察工作分为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常规巡察为巡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章、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和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政治巡察,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专项巡察为巡察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坚决纠正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颐指气使、欺压群众,漠视群众疾苦、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着力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着力解决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着力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
通过开展巡察工作,形成实实在在的巡察成果,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着力惩治腐败问题,提出处理措施,确保党的各项政策落实,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