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三环保督察组到纳雍县督导环保投诉案件推进工作
5月23日,市第三环保督察组组长杨劲、副组长张旭一行到纳雍县督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投诉案件推进工作,副县长郭太军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督导工作会议,专门汇报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县一般案件的办结情况,通过此次督导,确保我县群众投诉案件在要求时限内上报办结。
会议现场
杨劲强调,环保督察是***、***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纳雍县各级各部门要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大环境督察工作力度,对于整治整改不到位和在停业整改期间擅自生产的企业要严肃追责,决不手软,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张旭强调,纳雍县要立足问题导向抓整改,切实履职到位,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要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对纳雍县城内的7家搅拌站要依法立即拆除,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规定程序办理上报,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郭太军要求,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对正在办理的环保案件,要充分发挥工作专班职能作用,采取有效环保治理措施,倒排时间表,细化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按照有关治理方案和环保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工作,及时办结未办结案件。
郭太军作工作安排
据了解截至5月23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转办我县34件群众投诉问题,其中电话投诉23件,来信投诉11件,通过省环保部门审核办结案件6件,拟报办结案件23件,正在办理案件5件,案件办结率为85.29%,全县共实施责令整改25家,立案查处7家,罚款金额81.01万元,约谈8人,问责7人,立案查处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