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召开2016年以前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会议
2月28日下午,纳雍县2016年以前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在经济开发区三楼会议室召开,县财政局股级以上干部、各乡(镇、街道)财政分局局长(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财政分局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扶贫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报账程序,认真开展2016年以前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要抓紧落实整改措施。一是由县财政局成立检查组,立即开展涉农资金核实、核查工作,并按照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各乡(镇、街道)财政分局的沉淀资金进行清理,对沉淀两年以上的资金,严格按照沉淀资金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各财政分局要把资金沉淀的具体原因详细整理后上报检查组。二是各乡(镇、街道)财政分局财务工作的专项检查,由县财政局组建两个工作组,从2017年3月1日开始对全县各分局开展财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结余资金,账表、账证、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做账等情况。
会议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坚持以预算法、会计法为遵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同时减少授权支付的额度和杜绝实拨资金的产生。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财政分局要对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流程熟练掌握,根据资金支付的要件,强化制度约束,坚持依法履职,强化民生资金监督管理使用;要善用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信用卡三种方式,便于业务工作的开展。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学习,切实把握好直接支付和间接支付的关系,当好乡镇主要领导的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