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勺窝镇条例宣传进农户到田间
“师傅,这是《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折言,麻烦您看看。您在***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员超载、人货混装、无证驾驶……。”这是黄河社区主任李磊正在给过往的三轮车驾驶员宣传《条例》。
10月1日,《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为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连日来,勺窝镇集中开展《条例》宣传进农户、到田间活动。
据了解,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该镇高度重视,一是利用赶场天集中宣传,通过知识抢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组织党委中心组成员和全体镇村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树立文明标杆;三是组建由驻村工作组长任组长,包村干部、村干部为成员的宣讲小组,带着印制的《条例》宣传折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走村窜户、深入农家、走进田间地头等形式深入宣传《条例》内容和亮点、出台背景及意义,让群众熟知实施不文明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从而约束自己的不文明行为。
截至目前,该镇共组织学习《条例》300余人次,召开群众会、院坝会30余场,发放宣传折页5000余份。下一步,该镇还将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农民夜校、道德讲堂、脱贫攻坚(同步小康)讲习所以及学校“小手拉大手”的优势,让《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