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学前教育混合制办园工作成绩突出
近年来,赫章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混合制”办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投入,强硬件。投入资金3456万元,建成野马川、珠市、可乐、财神、六曲、平山、威奢7所幼儿园。中央、省、市、县的财政投入资金主要解决了主体工程建设,民间资金主要用于完善围墙、场地硬化、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设备和教师工资,改善了办学条件。实行“混合制”办园,践行了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要求,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认可。通过向学生家长、村组干部发放问卷调查表进行调查,群众对办园的满意度达95%。
——坚持办园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在办园收费上,实行“混合制”办园的幼儿园每生每月收取费用300元以内,其中学前教育保育费为100元、生活费为200元以内,办园方认为幼儿园能运行,老百姓又乐意承受。在办园性质上,“混合制”幼儿园按公办幼儿园的相关规定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法人证等手续,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与公办幼儿园同管理、同考核。在办园条件上,政府把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幼儿园园舍及场地按零租金方式委托给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管理能力和学前教育经验的托办方举办幼儿园,由托办方具体负责完善附属设施、设备采购、教师聘用和管理。在政府扶持上,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方式,对“混合制”幼儿园进行大力扶持。在教师聘任上,托办方在承办幼儿园期间,所聘请教职工的工资由托办方承担,招聘的幼儿教师必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按相关规定缴纳教职工的各种社会保险。
——加强教育质量的管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作用,建立学前教育办园监管体系,加大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园舍、消防、饮食、校车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幼儿人身安全和办园质量的提高。
——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混合制”幼儿园建设用地、园舍建筑产权归政府所有,托办方投资建设的附属工程和设施设备等在合同期内归托办方所有,合同期满若托办方单方退出或因违约被政府收回的,所有固定资产按合同规定由政府组织评估后进行收回,明确托办方不能将幼儿园校舍作任何担保和抵押,不得改变幼儿园用途,不得用幼儿园举办其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做到公、私资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确保实现国有资产的保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