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2014年8月31日,国家主席***签署第十三号主席令,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对于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工作,为新法的正式实施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创造良好执法环境、奠定坚定思想基础,以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一、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党和国家从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从安全生产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对2002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修订,这是我国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系列***精神,贯彻了***、***近几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丰富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解决了安全生产“摆位”问题,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学习宣传贯彻中要把握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新内容、新要求。一是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范畴,发展绝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蕴含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际意义。二是责任更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把发挥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要内容,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安全管理部门的执法地位作出明确规定,新法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乡镇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三是处罚更严。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织起安全生产的“高压线”,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较大事故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事故500万至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这是目前所有法律中直接规定的罚款数额最高的。
二、切实抓好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工作
(一)明确宣贯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分管领导要积极作为、具体落实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认真部署,认真落实。要认真制定学习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切实让各级领导干部、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熟悉掌握,学法用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二)要完成规定工作。要按照国家、省、市、县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做到“三个100%全覆盖”。即:各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100%全覆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100%覆盖;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全体从业人员100%全覆盖。采取发放学习宣传资料、召开宣贯会、举办专题培训、组织学习测试、撰写专题文章等形式进行学习和贯彻落实。
(三)要创新宣贯方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采取举办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掀起学习的热潮、宣传的热潮、贯彻落实的热潮,《赫章报》、赫章电视台近期要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进行宣传报道,为新安法的正式施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创造有利的执法环境,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要突出宣贯重点。加大对重点对象的宣传贯彻力度,其中各类企业是重中之重,各乡镇、各部门是关键所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更是关键环节。企业负责人必须学法知法、遵法守法,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要做好准备工作。新安全生产法即将实施,我们必须做到“三个实”。即:完善规章制度要实,紧紧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如何落地、如何实施,抓紧制定修订有关配套规章制度;行政执法监管要实,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监督管理措施要实,针对行政审批改革,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审批调整后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减、水平不降、秩序不乱。
(六)强化依法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实效性,增强执法能力,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切实做到“三个到位”。即:“三个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完全落到实处;“三个必须”落实到位,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完全落到实处;依法治安落实到位,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和安全监管干部必须把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带头守法、严格执法、铁腕护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监管、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