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保障卡实行一卡通啦
关于实施全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公告
一、2013年10月11日零时起,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所持的医保卡停止使用。医保卡上的资金直接转入社会保障卡内;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不受影响,有关具体事宜请咨询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二、2013年10月15日零时起,暂停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有关具体事宜请咨询各级社保经办机构。
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或个人于2013年10月27日起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障卡。单位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由参保单位领卡人持《社会保障卡领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U盘领取后分发给职工本人;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直接领取。
四、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障卡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卡面标识银行指定的服务网点进行激活后方能用卡。
五、2013年10月31日起,恢复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实现跨县(区)“一卡通”。
给您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
市社保局:085****6182 085****6186 085****6199
七星关区社保局:085****7095 085****7068
大方县社保局:085****0670 085****0192
黔西县社保局:085****6185 085****6146
金沙县社保局:085****0***2 085****1371
织金县社保局:085****1270
纳雍县社保局:085****1742
威宁县社保局:085****9709
赫章县社保局:085****1194 085****4908
百管委社保局:085****7171 085****0960
双山新区社保局:157****8552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