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区国土资源局关于汕头市澄海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国土资源局《汕头市澄海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汕头市澄海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好城市风险点危险源防范工作,构建和谐幸福澄海,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和汕头市有关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汕头市澄海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虽然山地较少,不是地质灾害多发区,但由于多年来的采石取土和工程建设等活动,人为破坏了一些山体,地质灾害隐患仍时有发生,必须切实做好防治工作。
二、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一) 莲下镇沿云一、云二、银溪、潜溪、管陇、窖东、程洋冈等村一带山体;
(二)盐鸿镇的莲花山原矿区及周边山体;
(三)莲上镇竹林村龙潭片六祖山脚;
(四)现有采石(土)场和已关闭采石(土)场迹地以及所有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
三、 地质灾害主要隐患点
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我区原来的一些地质灾害主要隐患点逐步得到治理,大大减少了危险程度。目前还存在的主要隐患点有以下2处:
(一) 东里镇石头坑村炮台山下、樟隆公路西侧地质灾害点
该隐患点山坡较陡,坡体地质疏松,若遇暴雨天气,有可能存在崩塌的危险,威胁过往车辆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加强监测,工程治理
责任单位:石头坑村民委员会
(二) 莱芜渡口东北侧不隐定斜坡
该隐患点斜坡存在不稳定因素,若遇暴雨天气,有可能存在崩塌的危险,威胁附近过往渡船车辆及行人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加强监测,工程治理
责任单位:莱芜管委、军事管理区
四、2018年地质灾害的类型和重点防范期
我区2018年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主要是丘陵地表层风化残坡积土和各种人为工程(如削坡建房、修路、采矿等)遇水渗透后导致岩土加重失衡而诱发的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为主,以及部分地域大量抽取地下水,容易造成地面塌陷、裂缝等。4月15日—10月15日为汛期也是地质灾害多发期,因此,主汛期间是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防范期。据气象、水文部门专家分析预测,2018年对我区有影响的热带气旋有4—5个,其中登陆或严重影响的有1个,出现在7—8月份。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深刻学习领会******关于防灾减灾的***精神,切实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判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充分估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要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深入分析地质灾害的成灾规律,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避险的经验,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二)及早部署,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各地要拟定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及时报送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地质灾害会商分析、预报预警、临灾避险、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三)突出重点,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工作,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汇总上报制度。汛期期间,各地都要开展全面的隐患点排查工作,并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调整机制,发现隐患点变化情况要及时调整更新并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总。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范管理。二是要强化监测预警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大力推进地质灾害实时监测系统建设,全面提高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水平。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预警响应工作方案》,确保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预警响应工作职能到位、规范运行。三是抓好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争取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应急预案。
(四)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和勘查治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精心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消除地质灾害威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2018年争取各级的资金支持,尽快落实对莱芜渡口东北侧不隐定斜坡和东里镇石头坑村炮台山下、樟隆公路西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整治,消除地质灾害威胁。
(五)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范和治理工程有关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违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同时”制度、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行为,要加大依法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加强宣传,切实提高防灾避险意识
各地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每年“4·22”地球日和“5·12”减灾防灾日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使防灾避险知识“进村入户,进学校上课堂”,切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全民防灾减灾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能力,确保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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