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全力争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精神。根据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和省关工委、省司法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平安纳雍、法治纳雍建设,纳雍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争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
活动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活动分为前期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总结评比、申报国检阶段。为使活动有序开展,成立了纳雍县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关工委、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是加快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扎实有效推进活动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和载体,全面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是齐抓共管,配合协作。各相关部门既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各参与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普法宣讲团在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学校、家长、社会“三结合”的普法教育网络。
四是强化督导,推进提高。县关工委、县司法局、县综治办和县教育局将根据活动阶段与安排对学校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推动活动整体平衡向前推进。
五是保障经费,保证运转。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保证活动开展必需的资金,确保活动正常进行。
通过组织青少年参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他们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逐步提高青少年整体法律素质,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