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多举措开展2016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达到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守住生态底线和保住青山绿水,纳雍县多举措开展2016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编制方案细化任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详细具体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联络人、公布举报电话,落实工作要求、进度安排和工作职责,把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到部门、联系村和个人,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漏洞死角。
二是强化打击问责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通过全面核实疑似图斑、全面排查、鼓励群众举报、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等方式发现和锁定案件线索,并对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提出案件清单、责任清单和案件查处进度清单;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实现精确、精准打击,提高破案率。对在案件查处中玩忽职守,致使辖区森林资源受到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在本次行动中推诿扯皮、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不移交案件、降格处罚、徇私舞弊、徇私枉法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暂行办法》进行问责,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对执法阻力大和久拖不决的案件,将对相关部门挂牌督办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检察机关要适时介入,坚决查处影响恶劣、危害性大的案件。
三是加强行动信息报送。实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一案六报”制度,即各乡(镇、街道)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各部门应在每月底同时向县“行动办”、市“行动办”、省“行动办”、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和检察院报送,作为督查督办和问责的依据。
四是注重沟通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信息及战果报送、案件报送和案件移送等制度,注重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乡镇联动工作机制。
五是严格执行督促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及今后的森林保护工作中,县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日常巡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从现在开始至专项行动结束,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每月底都要向县“行动办”报送督促检查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坚决查处违反“六个严禁”和监管中的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等行为并进行曝光,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六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新闻中心、信息中心、报社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报刊、网络或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资源保护、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案件报道、曝光典型案件、通报战果,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同时,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对破获的重大典型案件,要逐级上报审核,统一宣传口径和尺度,避免因新闻炒作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