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五个切实抓好元宵、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为进一步抓好我县元宵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营造安定和谐的林区社会环境,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纳雍县“五个切实”抓好元宵、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切实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节日期间,各乡镇(街道)要统筹安排部署宣传工作,组装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村寨、林区进行宣传,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在元宵、清明期间,县电视台在电视屏幕下方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和“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字幕;在纳雍报上登载相关信息和宣传标语,警醒广大干部群众,切实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是切实开展孔明灯治理专项行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市场监管、林业、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扎实开展孔明灯治理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从源头上改变用火陋习,尽可能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切实抓好重点部位的火源管控。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安排好人力、物力。要在重点林区、敏感部位、重要路口设置关卡,全面盘查过往行人和车辆,严禁将火源携带进山,坚决杜绝送灯、野炊、燃放鞭炮、烧香烧纸、林区吸烟等一切违规用火行为,实行全面有效的“设卡堵源”,严禁火源火种进入林区。
四是切实抓好值班调度和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务必安排好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坚持重要节点期间每日“零报告”制度,适时开展查岗和调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应急队伍要严阵以待,准备好充足的物资和工具,靠前驻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五是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县纪检监察、督办督查等部门,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全面促进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落实。对于工作措施不明确、火源管控不到位、关卡设置不严格、物资储备不充足、值班备勤不到位、信息报送不真实、火情处置不及时的,要严格按照《毕节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