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治镇三严举措督查干部作风纪律成常态
2017年“五一”劳动节期间,为认真贯彻落实毕纪通〔2017〕14号文件《中共毕节市纪委关于严明清明、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持续抓干部作风纪律,不断加强和深化“四风”工作成效,督促干部职工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干部党员服务意识,乐治镇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集中力量采取明查暗访方式进行督查,有效保证了全镇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
一是严厉要求,使学习教育成常态。乐治镇继4月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毕纪通〔2017〕14号文件《中共毕节市纪委关于严明清明、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后,于4月28日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该文件精神,要求大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加强公车管理和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讲规矩,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使学习教育成为常态,时常绷紧“四风”这根弦。
二是严肃管理,坚持值班值守制度,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值班安排。放假期间,乐治镇每天安排1名正科级带班领导,一名副科级值班领导和6名干部值班。值班领导和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亲自到岗值班,不能擅自离岗,并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处于工作状态,确保无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是严格督查,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五一”期间,镇纪委集中力量采取明查暗访方式进行督查。重点督查 “十个严禁”遵守情况、公车封存管理情况、镇村干部值班值守情况、督查有无干部职工***、督查是否用公款宴请亲朋好友等问题。“五一”节后第一天,镇纪委重点督查上班到岗到位、串岗、脱岗、上网娱乐和村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
通过本次督查发现,乐治镇值班人员认真负责,干部职工在 “五一”期间严格遵守 “十个严禁”和有关廉洁纪律管理规定,期间没有发生一例违纪违法行为,也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节后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乐治镇不断深化“三严”举措,并逐步形成常态,增强全镇党员领导干部的“四种意识”,为“113”攻坚战目标的实现献计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