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购货诈骗
近期,顺德大良辖区的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一种以购物为由诈骗事主货物的诈骗形式尤为明显。诈骗分子伪称购买一批物品,要求工厂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住宅或仓库,而这些仓库或住宅一般是犯罪分子临时租赁的,等事主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犯罪分子要求先将货物卸下来,然后陪事主到银行或某工厂取货款。在取钱的途中,犯罪分子以上厕所或买饮料等借口逃走。等事主发现上当再回到卸货地点时,货物早已被人运走。有的诈骗分子也会开空头支票进行诈骗,如果事主识破犯罪分子的目的,犯罪分子还会转而实施抢劫。
9月8日17时许,王某接到一名自称姓李的男子的电话称要买一批货。9月9日9时许,王某和司机来到大良向李姓男子交货。该男子将王某和司机带到大良同晖路17街某住宅将货物卸下,然后称要到顺德伦教永丰工业区的工厂收货款。王某和司机便搭载李某到永丰工业区。途中,该男子借故要求司机将车驶慢,随后打***门跳下车,坐上一辆接应的摩托车逃跑。当王某和司机回到同晖路卸货地点时,发现货物不见了。王某共被骗125包聚乙烯醇,价值约56950元。
9月15日8时,事主周某的公司接到一名自称姓陈的男子的电话,称要购买一批货。9月16日11时许,周某和同事按照该男子的要求将一批聚丙烯塑料送到大良同晖路十六街某处。卸货后,姓陈的男子要求到银行取款,周某就让其同事跟着去取钱,自己在仓库看货。当周某的同事离开后,3名男子持刀威胁周某将十多吨聚丙烯塑料抢走,价值约12万元。
警方提醒:购货诈骗的对象一般是小型的工厂企业。在这类诈骗中,犯罪分子首先要求事主送货,其次称身上未带钱,最后以取货款为由将事主和货物分开,然后寻找机会逃走。因此,厂家送货最好两个人以上并当场要求付款;如果对方要求到别的地方取货款,则要有人留在原地看守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