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严把四关规范城乡居民医保外伤补偿
为使城乡居民医保外伤住院补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外伤住院补偿基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纳雍县对因外伤住院参合群众的补偿,要求严把“四关”。
一是严把入院病情记录关。参合群众因外伤入院时,要求收治医疗机构的经治医生详细询问参合患者或家属致伤原因、时间、受伤经过,如实在病历上详细记录。
二是严把旁证调查关。要求外伤参合群众所在的乡(镇、街道)合管办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核实该参合群众的外伤事故缘由,出具外伤证明的人负责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是严把监管复核关。县合管办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到定点医疗机构核对病历、调查当事人、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进行核查。
四是严把外伤公示关。县合管办采取先公示后补偿的原则,严格执行两周的公示时间,乡(镇、街道)合管办负责将外伤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为患者出具公示无议异证明患者方可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