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五项措施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提出的“四有”“三者”好老师标准,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都特别强调师德师风建设。赫章县以“排查整治、教育引导、监督管理、考核评价、责任追究”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常做有德之师、常记失德之害、常兴崇德之风,坚守道德底线、提升师德素养、培养高尚情操,做新时代的好老师,完成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师德师风排查整治。结合全县实际,赫章县制定出台《赫章县师德师风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县师德师风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2017年6月26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专项整治,以后每年4月份按照教师个人自查自纠、主体单位全面排查、县督查组重点抽查的方式和程序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一次。重点抓好教师队伍中家庭不睦者、言行轻薄者、志趣低下者、沉迷游戏者、迷信造谣者、自由散漫者、不顾大局者、拉帮结派者、议论是非者、酗酒闹事者、参与吸毒者、嗜赌成性者、言而无信者、歧视学生者、以权谋私者、仪表失范者等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师德风问题和隐患,统一报送县师德师风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领导小组召集会议专题研究整治措施。
强化学习宣传,推进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常抓师德师风建设,学习教育是前提,宣传引导是关键,赫章县在教育引导上形成长效机制,推进教育引导常态化。学习教育方面注重优化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严格学校要求、抓好学习检测,每年5月开展一次师德师风知识业务检测,把检测结果作为师德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开展师德教育周活动。师德师风宣传引导方面,通过主动发现、积极宣传、表彰奖励措施,宣传树立“四有”“三者”好老师先进典型,让师德优秀教师得到发现、得到宣传、得到认可;举行师德宣讲报告会,开展学习师德先进典型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开展教师才艺展示大赛和教职工运动会等文体活动,引导教师培养高雅情趣、树立高尚情操;完善教育工作、教育质量表彰奖励办法,坚持每年召开教师节表彰奖励大会,通过表彰奖励激发广大教师崇尚师德、爱岗敬业、终身从教的动力和热情。
强化动态***,加强师德师风监督管理。抓师德师风建设,日常监督、动态监管是重要环节,赫章县在日常监督管理上动真格、出实招。一是监督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负面***、动态监管,容错纠错、注重预防,内在自律和外在监督相结合,多方监管和上下联动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县教育局、各乡镇教管中心和各级各类学校发挥主体监管作用,县公安、监察、人社、编办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学生、家长、社会参与监督。三是通过个人自查自纠、师德公开承诺、畅通举报渠道、开展全面排查、抓好定期督查等措施,推进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通过落实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教育提醒、师德审查、问题查处等措施,对全体教师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负面***,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对教师违反师德规定、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每一次言行都进行登记备案,作为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约谈提醒、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等措施,控制和预防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的发生。五是落实师德师风审查制度。把师德审查作为教师评职晋级、评先选优、考试调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六是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究的原则,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师德师风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严肃查处,以树立监督威信、形成纪律威慑、净化师德环境。
强化评价机制,确保师德师风考核评定。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是抓师德师风建设的必要举措,是确保师德师风监管全覆盖的重要基础,是对教师师德表现进行定性评价和结果运用的有效手段。赫章县制定出台《赫章县师德风考核评价制度》。从考评时间、考评内容、考评形式、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强化,增强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实现师德师风考评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于每年6月份进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综合利用负面清单动态考核、走访调查、学校评价、学生测评、学习检测等形式,把考评结果作为师德师风考评定等的主要依据,逐步进行完善。考核评价覆盖全体教职工(包括临聘人员),综合师德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定个人师德等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职晋级、评先选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考试调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教职工,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师德师风责任追究。
建立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追究是确保县、乡、校、师四个主体履职尽责、形成合力,推进师德师风教育引导、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各项工作全面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赫章县强化责任追究,提高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一是坚持职责明确、责任清楚,教育为主、惩处为辅,依法问责、责权一致等原则,明确县教育局、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乡镇教管中心、学校职责责任,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全县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教管中心主任是本乡镇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园)长是本校(园)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对照职责责任,细化责任追究措施,根据工作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等情节轻重,采取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经济处罚、预警督办、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以强力的问责教育干部、警醒干部、鞭策干部,以严格的纪律整治作风、推动工作、强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