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实施日追踪、周调度、月通报、年终考核制度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
为顺利实施教育“9+3”计划,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树立全县教育良好形象,纳雍县从2014年3月起实施“日追踪、周调度、月通报、年终考核”制度,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日追踪、周调度、月通报、年终考核对象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教育管理中心、县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日追踪。以学校为单位,对各班学生当天到校情况进行逐一清理,向校长上报未到校学生情况,由校长安排班主任及包保教师对未到校学生进行家访和追踪,确保学生返校。
周调度。以乡镇为单位,在每周一教管中心例会上对各校上周上报流失学生情况进行调度,由教管中心联系学校人员汇报各校落实情况,中学校长重点汇报本校情况,并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月通报。在每月全县教育工作例会上,通报全县保学控辍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辍学率超标且名列后五位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主任进行表态发言,名列后三位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进行戒勉谈话。
年终考核。对年终考核结果名列前五位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教管中心分别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年终考核结果排在后五位的乡镇(街道)作表态发言。按照省、市教育“9+3”计划综合排名情况,凡辍学率超标,排全省(市)后十位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教管中心、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