骔岭镇强化孤儿、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孤儿、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救助管理工作,今年以来,骔岭镇认真落实相关政策,采取多种方法、措施,对全镇孤儿、留守儿童和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实施救助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由镇民政部门与各村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签订“孤儿、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包保责任书,加强对孤儿、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张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各村每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宣传孤儿、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群众关注、救助孤儿、留守儿童及流浪乞讨人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救助保障,确保孤儿、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一旦发现孤儿、留守儿童和流浪乞讨人员染病的必须进行先医治再救助。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相关程序及时纳入低保动态管理。
四是建立台账报告制度,各村在开展排查救助工作的同时,必须对本村孤儿、留守儿童和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镇民政部门,每十天向镇民政部门上报一次排查情况。
今年以来,骔岭镇共救助孤儿11人、留守儿童8人、流浪乞讨人员3人,共发放救助金3000元,衣服5件、被子8床,大米400斤,享受低保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