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热力系统节能减排项目及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技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公 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 的有关要求,我局拟对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热力系统节能减排项目及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技改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一、 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热力系统节能减排项目及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技改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灶科技园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动力1车间(即厂区内西南角),占地面积7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9.36%。2010年12月,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以《关于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热力系统节能减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珠金环建〔2010〕324号),同意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2台15t/h的生物成型燃料锅炉以代替原有的锅炉(2台10t/h锅炉,1台5t/h锅炉),该项目采用BOT模式运营管理,运营承担单位为珠海慧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11月,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以《关于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技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珠金环建〔2012〕211号),同意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锅炉废气由湿法除尘系统技改为布袋除尘废气处理系统,系统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40m排气筒排放”的处理方式。根据环评批复,该项目设计年提供饱和蒸汽量为21.6万吨,目前年提供饱和蒸汽量为18.36万吨,生产负荷为85%,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重视环保经营理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该项目建有锅炉废气的处理装置环境保护设施;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主要为燃烧后产生的飞灰和炉渣,飞灰年产量为402.7吨,炉渣年产量为211.6吨,飞灰已按要求交由新会市崖西水背砖厂进行工业化综合利用,炉渣交由珠海市顺明有限公司作农林肥料综合利用;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和事故应急预案,规范排放口,树立标志牌,基本形成防治污染的能力。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2013年9月出具的监测报告﹝粤环境监测LB字(2013)第55号﹞和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的审核意见:该项目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A区的新建燃气锅炉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二噁英类排放可达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 号)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欧盟标准(现阶段为0.1TEQng/m3));一氧化碳污染物排放达到《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12年-2015年)的通知》(粤环〔2012〕75号)的要求(一氧化碳排放浓度≤200mg/m3);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公示受理情况
欲知该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致电或亲临金湾区环境保护局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14年1月15日至2014年1月21日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6号楼
受理电话:0756-7262190、0756-7799761。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