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电20170515046号的办结情况公示
我县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电201****5046号”(毕节市纳雍县阳长镇新桥变电厂门口堆煤场,粉尘污染,晚上施工噪音,居民饮用水被煤渣破坏)后,县工能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阳长镇即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处置,现将该案办结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情况
群众投诉的阳长镇新桥变电厂经核实为阳长镇新桥边电厂,即为纳雍电厂(一厂)。纳雍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5月16日对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一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情况为:
1.(一厂)1#、4#机组处于运行状态,2#、3#机组停运。
2.堆煤场堆放的煤炭部分已覆盖篷布,部分未采取覆盖防尘措施,且高出围墙。
3.纳雍县环境监测站对卸煤沟和堆煤场夜间厂界东面三个敏感点进行了噪声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单,结果显示厂界东面2个敏感点噪声超标排放。
4.群众反映的饮用水被煤渣破坏的龙井位于阳长宾馆下方,该龙井里面的水肉眼感官呈无色透明状,未发现龙井内有煤泥及煤渣,纳雍县环境监测站对该龙井水进行了取样,出具的《监测报告单》数据显示SS为20mg/l,PH值为6.76,均未超标,现还未按照饮用水标准进行检测。2017年5月17日,县水务局和纳电一厂工作人员进入溶洞内调查发现:溶洞内顶部及四周岩石上全是煤垢,洞底煤垢堆积近3㎝厚,溶洞内水质浑浊。
二、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情况,纳雍县环境保护局对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下达了《纳雍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纳环责改字〔2017〕33号),责令(一厂)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1.2017年5月19日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并申请有资质部门对噪声进行监测,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2017年5月20日前对堆煤场堆放煤炭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3.针对字库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决定利用阳长镇字库村、过路沟村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在建工程予以解决。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于2017年5月17日制定了《纳雍电厂关于一厂卸煤沟煤场扬尘、噪音问题整改方案》,按照以下整改措施和时限进行整改:
1.做好收煤时间协调,晚间 23 点禁止收煤,减少厂内厂外重型煤车路上行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17年5月18 日完成协调工作。
2.卸煤沟夜间22点后尽量避免工程机械作业,如确需工程机械作业的情况,禁止大型工程机械作业,改换成小型工程机械作业,减少噪音的产生,2017年5月18日完成。
3.增加临时喷淋设施和完善卸煤沟区域喷雾和喷洒水的管理,增加喷洒频次,确保喷洒无死角,地面湿润无扬尘。2017年5月19日完成。
4.增加篷布采购量,对堆煤区域实现完全覆盖,对暂时
没有作业的作业面也加盖篷布,需要作业时再揭开篷布作业。2017年5月20日完成。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9月14日,县工能局赵甘霖一行对“纳雍县阳长镇新桥变电厂门口堆煤场,粉尘污染,晚上施工噪音,居民饮用水被煤渣破坏”进行现场检查,纳雍电厂新桥边粉尘、噪声污
染已按照整改方案整完成整改;水污染的问题,由纳雍县水务局在阳长镇字库村实施字库村饮用水工程解决群众生活用水,现已对电厂污染的字库村区域进行供水。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为了避免企业在整改结束后再次反弹的现象,由县环保局、县水务局与阳长镇共同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对其开展长期性监督管理。县工能局将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防尘设施未正常使用,将立即对企业采取措施,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关于纳雍电厂一厂卸煤沟煤场扬尘、噪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关于落实中央、省、市环境督查交办案件整改推进联席会议纪要》纳工能纪〔2018〕44号;《阳长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的通知》阳府通〔2017〕89号。
阳长镇字库村环保督查整改点输水主管道
阳长镇字库村环保督查整改点200m³水池
阳长镇字库村环保督查整改点配水管道
阳长镇字库村环保督查整改点入户及通水照片1
阳长镇字库村环保督查整改点入户及通水照片2
阳长镇字库村环保督查整改点入户及通水照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