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作风规定,纳雍县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县级领导要加强调查研究,县委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4个月,合理确定调研内容、形式和参加人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既要到工作形势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问题较多、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同干部群众商量解决问题,坚持决策在基层制定、工作在基层开展、问题在基层解决、矛盾在基层化解、经验在基层总结。考察调研要了解真实情况,不提前打招呼。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四要十不准”规定。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讲、访、帮、促”等活动,县委常委每年安排10-15天驻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推进干部下基层常态化,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出行、就医、住房等实际问题。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回访制度,带头包保化解矛盾。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要实行严格的公示、听证、咨询、风险评估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绝大多数群众不满意、不赞成的要进行调整或暂缓决策。
三是精简会议活动。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通过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应合并召开,全县性会议多开电视电话会议。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会议传达。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简化程序,讲实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讲能激发干劲、鼓舞士气的话,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批准县级领导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典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工作会议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动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组织锣鼓乐队,不安排礼仪人员。
四是精简文件简报。切实减少发文数量,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控制发文规格,能以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党委、政府名义发,一家发文能解决的不联合发文,属于部门职责的工作一律由部门发文。县直各部门和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要求乡(镇)党委和政府报文。严格控制篇幅,力戒空话、套话,做到文风朴实、文字精练。要精简合并各类简报,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县委、政府。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能用网络传输的,不再印纸质文件。精简内部刊物,未经县委、政府同意的一律不得出刊。
五是规范检查考核。对各种检查考核和评比达标活动进行严格清理。未按程序报批的所有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取消。严格控制、精简整合各种检查考核活动,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全面工作的考核由实绩考核办组织实施。县直各部门必须检查考核的须报县实绩考核办严格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六是规范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的规定,按照上级批准的内容、路线和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县级一律不自行安排出国(境)和照顾性出访,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
七是改进新闻报道。调整领导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活动报道的内容和结构,除涉及重大会议和重大事件外,安排在报刊、电视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压缩领导同志会议活动的报道及报道字数、时长。严格控制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随行人数。领导同志一般性工作调研,播发简短消息。县直部门、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
八是严格文稿发表。未经县委统一安排,县级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得题词、题字,不为他人著作作序。
九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定点接待制度,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开支。不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搞相互宴请。县级领导同志和县直部门负责同志在基层考察调研时,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各类礼品、纪念品或土特产;到乡(镇)调研时,一律到职工食堂吃工作餐,到村调研时一律自带干粮、方便面或自费就餐。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务用车,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
十是强化廉洁自律。县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既严于律已,又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管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政风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时刻检查自己的言行,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和影响,严格执行有关工作中生活待遇规定,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决不允许搞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