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纳雍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与统一年产值更新调整结果听证会的通告
纳府通告〔2017〕31号
2017年年初,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修订调整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办发〔2017〕1号)要求各地州必须于2017年7月完成该项工作并公告实施,根据《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做好征地补偿标准修订调整有关工作的函》(毕国土资函〔2017〕205号)的要求,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我县就2017年纳雍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与统一年产值标准更新调整结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符合下列须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上午10 :00点。
二、听证会地点:纳雍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2017年纳雍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与统一年产值标准更新调整结果。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将邀请或依法申请选定辖区内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等参加。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7年12月19日18 :00点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前往纳雍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站提出书面申请。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纳雍县人民政府。
七、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举办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并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参加报名未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参加旁听,按报名时间顺序确定,并发放《旁听证》,凭《旁听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纳雍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相关政策,了解纳雍县经济发展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
(五)听证会代表必须在规定的听证会时间内参加听证,逾期不到,我县将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通告
***一:建议邀请听证单位名单.docx
***二:听证会代表报名申请表.doc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