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应知应会
贫困户精准识别程序
主要程序:农户申请→村级初审并入户调查→信息比对→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纠错)→乡镇核查并公示(纠错)→县级审核并公告(纠错)后批复→签字确认→录入建档立卡系统。
漏评、错评情形
漏评: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且存在“吃不饱、穿不暖、义务教育无保障、基本医疗无保障、安全住房无保障”情形之一的,属于漏评。
错评:识别前存在“八种排他性因素”情形之一而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户,属于错评。对错评对象要按程序进行核查清退。
不能识别纳入贫困户的“八种排他性因素”
1.在城镇购买有商品房、门市房等属于国土部门不动产登记范围的资产(不含因灾重建、扶贫搬迁和拆迁建房)。
2.家庭成员拥有小轿车、载客机动船舶、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
3.家庭成员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不含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
5.举家长年在外(1年以上),不在当地居住、生产和生活失联户。
6.子女或法定赡养抚养人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扶贫标准,未尽赡养抚养义务的老人户。
7.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不含孤儿)。
8.其他明显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标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