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卫计函2018131号关于宝安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183152号提案的答复
苏河平(等23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医务社工和义工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区八大公立医院都有民政局安排的社工在医院工作,为病人协调申请困难援助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也建立了义工志愿服务团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医院社工的基本情况
全区卫计系统共有医务社工42人,其中八大公立医院共有医务社工17人,区慢病院有医务社工20人(专门负责精神卫生相关工作)。均未设立专门的医务社工部门,大部分安排在医务科工作,个别安排在院办工作。
(二)医院义工的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21所医院成立团体义工队,超过1,000名拥有专业医护知识的医生和护士活跃于志愿服务活动。2017年至今,长期参与医院志愿服务的志愿者约5800人次,医院定期为参与服务志愿者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目前全区共设立特色志愿服务的健康U站4个,其中区直属健康U站1个(宝安区人民医院),街道直属健康U站3个(石岩人民医院、沙井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二、存在困难
(一)因场地设施受限等原因未设立专门的医务社工部门和办公场所
一是上级未有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医院要为医务社工设立专门的部门、办公场所和专用电话,区卫计部门和各医院无依据,执行起来相对困难。二是全区大部分医院均在进行改扩建,同时也在压缩办公用房,为医疗业务开展让出场地,目前专门为医务社工设立办公场所存在困难。
(二)因义工流动性大等原因开展专业医学知识培训和考核存在困难
一是社会义工流动性大,部分新加入的义工虽进行岗前培训,但是培训还不够全面,考核也不够彻底。二是无法及时掌握义工的特点,无法有效开展对病人及家属的一对一术前指导、入出院健康宣教等专业义工服务,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有限。
三、下一步措施
(一)积极推进医院设立医务社工部门和办公场所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3号)“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的要求,主动加强研究,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医院建立医务社工制度。设立医务社工岗位,配备专职医务社工,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患者支持等服务。通过医务社工定期病区访视,了解患者需求,引导义工跟进帮扶。年内积极推进一家医院试点,总结经验再向全区推广。
(二)继续加强健康志愿服务U站的推广和志愿者培训工作
一是推广健康志愿服务U站的设立。将现有健康U站的亮点做法推广到其余医疗机构,增设健康U站服务点,使其成为医护专业志愿者的服务平台,开展志愿服务。在减轻医院接待患者压力和开展志愿服务的同时,加强服务志愿者的医疗专业知识,进一步吸纳更多医疗专业的志愿者加入到健康U站中去,大力发扬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二是加强医疗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定期对义工进行专业医学知识培训,建立义工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对不同的服务地点,定岗定责,分别进行系统的培训。未培训或培训未通过者,按见习义工,参与服务;培训考核合格义工,可佩戴专属医务服务义工标识上岗,主动服务。将在医院实习的医学院校学生以及各类岗位培养人员纳入义工服务团队,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一对一的术前指导,入院、出院健康教育宣传教育等专业义工服务。
最后,感谢你们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郑锦湖
电 话:139****0001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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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第2018315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