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择纳雍县老凹坝乡平寨等4个村2015年度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黔府办法〔2015〕46号)、《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同意纳雍县老凹坝乡平寨等4个村2015年度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的函》(毕国土资函〔2017〕92号)及有关要求,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对纳雍县老凹坝乡平寨等4个村2015年度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进行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纳雍县老凹坝乡平寨等4个村2015年度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招投标和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公开选择的代理。
二、项目地点:纳雍县老凹坝乡(现玉龙坝镇)。
三、项目情况:本项目已经毕节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和项目规划设计报告,实施规模498.62公顷,批准投资1695.4万元。
四、招标人:纳雍县国土资源局。
五、公告日期: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
六、招标代理费用:根据财政部〔2011〕128号文件规定及通过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招投标代理费用概算为6.29万元。
七、报名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乙级及以上招标代理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能转包或分包。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北京时间),超过时间概不受理。
(二)地点:纳雍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办公楼5楼506室)。
九、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招标代理机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查验,装订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查验,装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本人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本人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并装订成册报名。
十、报名及资料的递交方式:
(一)现场报名,拟竞投代理机构携带以上材料采用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A4纸装订成册,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现场报名时,供应商将第一轮报价表(一式两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用档案袋单独密封现场提交(报价不能高于项目概算,否则报价无效)。(报价表电子版附后)
十一、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一)时间:2017年9月26日 下午2:30
(二)地点:纳雍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方法:现场复查供应商资质(原件),若经现场资质复查,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取消本次竞谈,另行发布公告。
复查符合资质要求在三家及以上的,现场拆封各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单位第1轮报价表,并当场公布报价。以符合报价要求的第一轮报价为基数,开展第二轮和第三轮报价并当场公布,同一单位的下一轮报价不能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通过三轮报价比较,竞谈小组与最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终竞谈,根据最终竞谈价、项目服务承诺等确定最终价格及中标人。
中标人应在《成交确认书》下达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招投标代理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市级及以上交易中心完成项目施工单位招投标的相关事宜。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纳雍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刘 旭,联系电话:182****6749
邓美抒,联系电话:186****2899
纳雍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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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