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对乡镇政府及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自查验收
为全面完成“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及高中教育突破工程考核验收的自查自评工作,纳雍县将从2012年10月24日至2012年10月25日对乡镇政府及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自查验收。
本次自查评估检查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对全县25个乡镇及县直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验收内容:一是教育工程。纳雍县2012年突破高中教育建设工程、学前教育突破工程、新一轮食堂建设工程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完成情况。二是省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履职情况;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重点核实“一升两辍”指标完成情况,初中毕业生升学情况,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任务情况,中小学教职工配置情况,普通高中班额情况;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及使用情况;改善办学条件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各乡镇是否成立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参照纳党办发〔2012〕133号文件要求建立资料室并完备相关资料情况;三是学校管理、校园环境、校园文化、师生精神风貌、学校各功能室的使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及迎检氛围等情况;四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通〔2012〕23号),督查各乡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对食堂进行监督管理、是否完善制度、是否进行食品留样、食堂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督导评估自查验收工作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县级教育督导评估自查自评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查缺补漏,落实督导检查的各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