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土地出让评估机构的公告
因2017年7月5日发布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公告直至2017年7月7日15时,报名单位不足3家,未达到竞选条件,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评估行业监督管理,规范评估中介服务市场,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等有关规定,拟以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为此,特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重新选择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对纳雍县2017年第一期11宗土地进行评估,有关报名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依法在我省注册的土地评估机构,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取得省级以上土地估价师协会核发的土地估价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2、具有在我省范围内的执业资格并通过行业协会年检。
3、具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具备提供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过失行为,无因违法、违规受到有关机构处罚或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5、能够依据土地估价规程及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开展土地评估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6、评估机构必须是与主管部门无隶属关系或已脱钩且具备评估资质的企业。
二、报名需提供资料:工商备案资料、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评估资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评估机构简介和近三年土地评估业绩清单,地方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有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有材料。上述证照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7月14日下午3时截止。
三、选择方式:选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谈判需三家以上(含三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参与。本次采用现场报价方式,实行包干报价,分三轮进行,首轮报价每宗土地不高于1万元。竞选原则以竞价最低的评估机构,且承诺服务最优的为该宗地块的评估机构。竞价时间:7月17日下午4时;竞价地点:纳雍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
五、评估费用支付
评估费用待评估土地成交后清算
联系电话:0857--352***04
联 系 人:肖军
纳雍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