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纳雍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评估机构公告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修订调整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办发[2017]1号)及毕节市国土资源局《毕节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修订调整工作方案》,我县拟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调整工作,欢迎具有相应土地评估资质、业绩的单位参与报名。
一、工作内容
1、对纳雍县现行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2、对纳雍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更新调整,更新范围为2009年施行的本行政辖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对应范围。
3、编写纳雍县现行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4、收集评估所需要部门(财政、社保、规划、农业、林业、畜牧业、统计、发改、市场监管、交通、水利、规划、工能、审计、国土)及典型征地案例等有关资料。
5、负责对资料的分析、处理、划分区域,对统一年产值及区片价的测算等技术工作。
6、负责更新成果汇编,编制纳雍县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分析报告(含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测算技术报告和结果报告及修正体系)。
7、协助甲方组织对修订调整成果的论证、平衡、听证、备案和修改完善工作。
二、提交的工作成果及完成时间要求
1、编制纳雍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更新技术方案。纳雍县现行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2、纳雍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更新测算技术报告;纳雍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更新结果报告及修正体系;
3、纳雍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图。
4、纳雍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基础资料汇编。
工作完成时间:5月20日前完成修订测算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测算成果报告及技术报告报市级审查;6月1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成果调整完善并上报,配合甲方组织开展修订成果听证工作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费用报价
纳雍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修订调整工作费用报价不高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
四、报名条件
1、具备B级以上土地评估资质机构,具有1个以上(含1个)该项工作业绩。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亲手签名);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相关经营范围)原件;③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不要求提供);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不要求提供);⑤开户许可证(标明开户行行号和地址)。其中:②、③、④、⑤项资料可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亲手签名参加报名。
4、报名时间为 2017年5月10日上午9时至2017年5月12日下午5时。
报名地点:纳雍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
联 系 人:陈光平 李明洋 联系电话:0857-3525374
四、竞争性谈判
定于2017年5月12下午5:20在纳雍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组织竞争性谈判,具体由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组成谈判小组组织谈判。各符合条件的土地评估机构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服务水平及高标准完成该项工作所需费用自报下浮率现场报价,报价分三轮进行,当场公布当轮下浮率。三轮报价结束后(下浮率相同的,再进行一轮报价分出差异),下浮率最高的投标人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特此公告
纳雍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