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实行100网上采购和100零差率销售国家药物
纳雍县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为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发改、监察、财政、卫生等11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纳雍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自2011年4月1日以来,全县27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5个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成立了县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出台了《纳雍县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纳雍县药品集中采购专项督查方案》、《关于认真做好全县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在县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医疗机构及时启动了药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截止2011年12月,全县共有34家医疗机构实行了网上采购,其中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27家、县级医疗机构3家,民营医疗机构4家,全县累计采购药品1655.3万元,采购金额居全市第三,实现了100%网上采购。为尽快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向村级卫生室延伸,实行100%网上采购和100%零差率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