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鸠戛乡制定预案严防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为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保证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左鸠戛乡根据实际制定工作预案,旨在把森林防火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应急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组织领导到位。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林业、安全和武装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乡起直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和组织协调全乡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负责跨区域的火灾和全乡森林火灾的协调联系,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需要,调动民兵、人民群众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安排护林员和包村工作人员定点巡山,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工作人员不脱岗,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保障措施到位。制定应急措施,为救灾人员、物资和灾民提供运输工具,执行先运输,后结算的原则;做好粮食、食品、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供应,为扑火救灾服务;组建扑火救灾医疗队和准备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一旦发生火灾,及时赶赴火场开展救治工作。对发生威胁村寨、重要设施的火灾,要安排落实好避难场所。本着就近调动的原则,扑火力量分为二个应急分队,随时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由指挥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进入临战状态,进行紧急扑救。确保扑火现场与指挥部的通信畅通,乡森防办、各村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现场指挥人员必须携带移动电话,手持喇叭赶赴现场,随时保持火场内外、指挥上下的联系。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组织派出所、林业站等相关单位,成立联合调查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执法部门要依法作出处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社会事务办要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灾民的抢救、疏散、安置和做好对伤病员及家属的安抚救济等工作。
宣传培训到位。加大对森林防火相关事宜的宣传,在禁火期内,禁止进入林区人员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烟火爆竹、野炊、吸烟、烧灰积肥等其他一切野外用火,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林区进行爆破、射击等涉火活动,禁止未经批准连山造林、计划烧除等营林活动,禁止动员妇女、老人、残疾人、中、小学生和未成年人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禁止带班值班人员、护林员脱岗,擅自离岗,禁止未按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森林防火区,禁止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加强对全乡干部职工、教师、广大群众 “八条禁令”的宣传落实,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责令补种树木,视情节进行警告、处分或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护林人员和义务扑火队员进行森林火灾扑救的培训,使之提高防范、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杜绝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