勺窝乡新招治理私挖乱采出成效
资源整合,提高资源利用率,整治非法采煤窝点是大势所趋,然而,自从治理非法小煤窑以来,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今年上半年,勺窝乡实施的新举措,有效地遏制了令人头疼的私挖乱采问题。
2006年,勺窝乡在炸封非法采煤窝点时,主要采取炸封、填封等方式,结果是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雷管炸药,白天炸、晚上挖,东边炸、西边挖,虽然拘留过6、7个人、烧毁过不少运煤马车和工具,但最终还是无法阻止非法采煤窝点的死灰复燃。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勺窝乡领导班子通过调查走访群众,认识到要不让非法采煤窝点死灰复燃,首先要解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煤,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从根本上消除群众冒险采煤的动因。经过班子成员的几次商榷,由政府领导成员与辖区内有证合法煤矿协商,由这些有证合法煤矿负责按100元/吨每年供应全乡农户每户4吨煤,乡里的这一要求,得到了辖区内煤矿的协作。2006年底,各煤矿按100元/吨共向该乡农户供应生产生活用煤1万吨以上,今年上半年又供应了近6千吨,基本上满足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煤解决了,非法采煤窝点事件也就减少了,但有的村民经受不住非法采煤带来的高额利润的诱惑,置国家的有关规定于不顾,还是要躲躲藏藏地偷着挖煤销售,从中获取暴利。鉴于此,勺窝乡政府班子又几次开会研究,终于探讨出了一个行之有效的措施,具体办法是,首先,由安监站、国土所的所有人员逐村对全乡现有的非法采煤窝点进行炸封,炸封时,包村干部和村干必需全部到场,炸封一处拍照一处存档,以后的炸封由包村干部和村干指点,直到包村干部和村干认为该村非法采煤窝点已经全部炸封完毕时,再由乡安监人员和该村包村干部和村干进行该村已经没有非法采煤窝点的签字认定、移交。移交后的监督、报告责任就落实到了包村干部和村干的身上。
移交监督、报告权后,乡安监人员要经常巡查,如果发现有炸封后又被打开的矿井,而该村包村干部和村干又不及时上报查处的,发现一处处罚该村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各200元;如果炸封后井口被打开已经挖出了煤而村里又未向乡安监站汇报的,经乡安监人员发现查实,罚该村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当月的全部工资。
据该乡分管安全的副乡长介绍,今年元至6月份,该项措施在乡里执行以来,共处罚了挂村领导和包村干部4名、村干6名。如今,勺窝乡整治非法采煤窝点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非法采煤窝点死灰复燃的现象极少发生,实现了从以前炸后无人管过渡到现在炸后有人守的转变,有效遏制了私挖乱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