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规定正式实施
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提高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
权,纳雍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于近期编制了《纳雍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规定》,并于5月15日正式实施。
据悉,该规定包括原则、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技术处理、校核及审批程序及监督制度等八章共三十六条内容,共计4000余字的规定,从公布原则、管理部门及职责、校核审批、技术处理、差错补正、监督报告等方面全面系统地对该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作出了详细规定。
裁判文书上网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阳光司法而提出的“三大平台”之一,与审判流程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一样,裁判文书上网可以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推动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形成倒逼机制,促使各级法院提高文书质量,有效促进公正司法。纳雍法院能在最高院规定的正式上网公布时间之前制定并实施自己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办法,正是该院深入推进“三大平台”建设的积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