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24日发表
土地使用者平川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平国用(2015)第0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慎丢失。土地坐落于平川区兴平南路,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划拨;面积1787.3平方米,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局将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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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00:49: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