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城市管理局四措施加大建筑工地管理力度
为确保我县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拥有整洁、靓丽的城市环境,县城管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采取“四措施”加大建筑工地管理力度。
一是大力宣传。组织执法队员深入城区各建筑工地,向建设单位、施工负责人宣传《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使他们了解在渣土运输过程中应做到设立冲洗台,进出施工工地道路必须硬化路面,防止车轮带泥驶出工地对城市道路造成二次污染,在运输建筑材料、工程渣土时做好车身密闭覆盖工作,严防运输过程抛、撒、溢、漏;并要求各建筑工地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施工围挡。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使各建筑工地自觉做到文明施工。
二是源头治理。县城管局以我县开展“打击违法建设活动”为契机,与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等组建3个检查组分别在毕纳路入口、纳水路入口、纳六路入口开展联合执法,对手续不齐、违法倒卖运输建筑材料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三是严格查处。对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个别工地屡教不改、我行我素等违法行为,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实施处罚。半年以来,已对26辆带泥上路车辆依法处罚,对8个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对3个工地下发处罚通知书。
四是注重清理。在中队日常巡查管理过程中,如发现运输渣土车辆污染路面,一方面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或自行组织清理,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同时,对施工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杜绝再次污染;另一方面充分结合环卫机械化作业清洗,确保城市道路污染从看得见向看不见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