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落实便民措施服务窗口前移
近日,纳雍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和执行工作局同时从二楼搬到办公大楼前门面内新设立的“立案信访接待窗口”和“执行窗口”办公。这是县法院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实行阳光司法的又一举措。
立案庭和执行工作局分别是人民法院履行案件启动和终结诉讼职责的两个职能部门,代表着法院入口和出口两个窗口形象。曾经不同程度存在的服务态度差、作风粗暴、工作行为欠规范等不正常现象一度拉远了人民群众与法院的关系,影响了法院的良好形象,告状难、执行难使老百姓对法院的期盼和信任度逐渐改变,群众的满意度不断下降。
为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公正、廉洁、为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真正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通过“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逐步转变司法作风,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县法院党组决定舍弃短期利益,将办公大楼前面约150平方米的门面全部收回,通过投入资金四万余元对其装修,配置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设立“立案信访接待窗口”和“执行窗口”,把立案庭与执行工作局人员安排到“窗口”内办公,方便当事人立案、咨询和来访。人为将审判区与办公区分开,实现了立、审和审、执的分离,减少暗箱操作环节,实现司法的公开、公正和透明,从而避免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合理怀疑,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
为搞好“立案信访接待窗口”和“执行窗口”的便民、利民工作。县法院倾其所能不断增设便民设施,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司法救助制度和院长接待日制度,增强立案、执行人员的服务意识,改变以往立案、执行人员存在的冷、硬、横、推的工作作风。对前来立案、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和来访的群众敞开办公,通过面对面与当事人零距离的接触,拉近了当事人与人民法院的距离,增加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改善了一度紧张的警群关系,实现立案和执行的公开。在增强人性化服务的同时,让当事人感受到立案有路,投诉有门,方便了诉讼,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百姓“告状难”的问题,消除部份案件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误解,求得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