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乐县2021年度中小学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平乐县教育局
关于对平乐县2021年度中小学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有关要求,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办对中小学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2021年12月31-2022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期结束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平乐县中小学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乐县行政学校5楼平乐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平乐县2021年中小学系列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平乐县中小学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