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关于确定20232027年海珠区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商业银行: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2027年区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我局对各商业银行提交的认定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2023-2027年海珠区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资格认定情况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过广州市海珠区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的银行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相关工作要求
1.请上述通过资格认定的商业银行,按照我局要求及时完成授权支付业务系统建设,我局将根据各商业银行系统建设完成情况分批进行系统验收,并与验收通过的代理银行签订《海珠区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2.请各代理银行据此及时与国家金库广州市海珠区代理支库、各清算银行签订清算合同并送我局备案。
海珠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