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都峤山风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容发改价成审〔2020〕5号
容县都峤山风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我局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于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27日依法对容县乐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源公司)容县都峤山风景区门票定价的成本费用进行了监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容县都峤山风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审
二、成本监审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
(八) 乐源公司提供的相关成本财务资料。
三、成本监审程序
(一)书面通知。我局于2020年4月16日向乐源公司发出《关于开展容县都峤山风景区门票及游览观光车客运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企业需提供的监审材料及上报时限,要求企业按规定表式填报成本数据。
(二)资料初审。乐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向我局提交了按规定表式填报的成本数据和相关资料,我局进行了初步审查,对材料不完整或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乐源公司按规定补充完善有关资料。
(三)实地审核。2020年5月6日起,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实地审查对乐源公司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原始凭证、合同、协议等与成本相关的财务资料进行核实。
(四)测算定价成本。依据成本监审办法及相关文件,按照合法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我局对乐源公司报送的成本数据进行审核、调整和测算,计算出定价成本。
(五)意见告知。根据审核情况,我局起草了《关于容县都峤山风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告知书》(容发改价成审〔2020〕2号),并于2020年5月29日送达乐源公司。乐源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向我局送达了《容县乐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容州古城景区门票 容县都峤山风景区门票及游览观光车成本监审结论告知书的复函》(容乐源司函〔2020〕4号),表示对我局所出具的成本监审结论无异议。
(六)出具报告。我局综合乐源公司对审核初步结论的反馈意见,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四、被监审单位基本情况
容县乐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是容县人民政府与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企业,专职于容县地区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公司于2016年3月正式注册成立,地址位于容县石寨镇石寨村白鹤塘景区,法定代表人为周林强,自筹注册金额1亿元,属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乐源公司经营范围如下:对文化业、旅游业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住宿、餐饮、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户外活动组织及策划、会议及展览、汽车租赁、休闲健身场所、商业演出、礼仪婚庆活动策划、票务代理、摄影服务;旅游工艺品、食品、酒类、日用百货、图书、农副产品、禽畜、水产品、花卉、服装、鞋帽销售;烟的零售;自有房地产租赁;旅游船、观光车、玻璃桥、滑道、索道、缆车、玻璃观光平台、秋千游览、观光、服务;国内各类广告发布;内河旅客运输;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
乐源公司现正承担容县都峤山风景区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容县都峤山风景区是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自治区级地质公园、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景区位于玉林市容县中部,县城以南10公里处,面积3700公顷。都峤山风景区是以文化生态为主线,融观光探险、宗教体验、乡村风情体验、休闲度假、水上游乐、户外拓展、森林生态旅游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主要包括入口综合服务区、宗教文化游览区、休闲观光区、丹霞地貌览胜区、森林游憩区、生态抚育区六个功能区。
五、成本审核情况
(一)成本监审基期
以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作为监审基期。
(二)成本核算范围
此次成本监审的主要内容为与容县都峤山风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相关的运营成本费用,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交通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维修费、资源有偿使用费、租赁费、劳务费、董事会会费、门票印制费、广告宣传费、景区规划费、景观文物古建筑维护费、绿化维护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财务费用、税金、其他相关费用等。
(三)核算方法
单位定价成本=(运营成本-冲减成本的收入)÷年实际接待游客数;
年实际接待游客数=普通游客数×1+优惠游客数×折算比例+免费游客数×0;
其中优惠游客数的折算比例按以下方法计算:
1. 票价折扣超过20%的,折算比例为80%;
2. 不超过20%的,折算比例=1-票价折扣%。
(四)成本核减情况及理由
1.核减业务招待费共59179.35元,其中2017-2019年分别核减19797.92元、0.00元、39381.43元。核减理由:2017-2019年门票业务收入分别为351.48万元、2082.30万元、1019.38万元,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业务收入的0.5%,2017、2019年超过0.5%的部分予以核减。
2.核减景区规划费共949745.50元,其中2017-2019年分别核减0.00元、292981.12元、6567***.38元。核减理由:根据《
3.核减固定资产折旧费共2046048.50元,其中2017-2019年分别核减1144969.72元、144190.41元、756888.37元。核减理由:容县都峤山风景区于2016年获得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称号,《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要求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50万人次以上,容县都峤山景区2017-2019年接待游客总数分别为5.8万、27.3万、16.4万,未达到要求人数的60%,因此按比例核减固定资产折旧费,核定折旧费=年折旧费×(年实际接待游客数÷(50万×60%))。
4.核减财务费用共2906863.63 元,其中2017-2019年分别核减613783.84 元、1129442.67 元、1163637.12 元。核减理由:2017-2019年公司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自有资本金比例未达到20%,所以不足部分的借款利息不计入定价成本。
(五)成本核增情况及理由
无
六、成本监审结论
(一)定价总成本情况
乐源公司上报的容县都峤山风景区运营成本费用合计57330674.05元,经审核,合计核减5961836.98元,核增0.00元,核定总成本为51368837.07元。2017年公司获得县政府拨付的都峤山4A景区获奖补助100万元整,按相关规定应当冲减定价总成本,因此最终核定的容县都峤山风景区定价总成本为51368837.07-1000000.00=50368837.07元,其中2017年-2019年定价总成本分别为10491794.57元、21177585.76元、18699456.74元。
(二)年实际接待游客数情况
2017年:共接待游客58000人次,其中普通游客数、优惠游客数、免费游客数分别为35000人次、18000人次、5000人次,按上文游客数核算方法,核定年实际接待游客数为49400人次。
2018年:共接待游客273000人次,其中普通游客数、优惠游客数、免费游客数分别为230000人次、34000人次、9000人次,按上文游客数核算方法,核定年实际接待游客数为257200人次。
2019年:共接待游客1***000人次,其中普通游客数、优惠游客数、免费游客数分别为107000人次、50000人次、7000人次,按上文游客数核算方法,核定年实际接待游客数为147000人次。
(三)单位定价成本
2017年:10491794.57÷49400≈212.38元
2018年:21177585.76÷257200≈82.34元
2019年:18699456.74÷147000≈127.21元
2017-2019年年均:(212.38+82.34+127.21)÷3=140.***元
2017-2019年单位定价成本:50368837.07÷(49400+257200+147000)=111.04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乐源公司经营业务包括门票销售业务、观光车业务、餐饮业务、客房业务、停车业务等,容县都峤山风景区门票相关的财务情况未全部单独记账,故我局进行成本监审时,以已经明确由容县都峤山风景区门票业务单独承担的成本费用、应与其他经营项目共同分摊(按人工成本占比分摊)的成本费用这两项费用之和作为容县都峤山风景区门票业务成本费用进行测算。
(二)以上成本核算数据主要引用自《容县乐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2017-2019年容县都峤山风景区门票定价成本核算表》(详见***),因核算表数据采用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点的方式进行了处理,可能会导致上文中引用的数据有细微误差。
(三)本报告是根据乐源公司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做出的,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被监审单位负责。
(四)参与本次监审的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五)本报告仅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服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由于核算指标等概念不同形成的误差,本报告制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容县乐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2017-2019年容县
都峤山风景区门票定价成本核算表
成本监审人员:韦贤燊 卢彩荣 李卫婷 邓剑新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政秘股 2020年6月3日印发 |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