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济北市场监管所三举措加强校园周边禁售酒行为监管
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济北市场监管所“三项举措”加强校园周边禁售酒行为监管。
一是排查摸底。按照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酒类销售网点,在限定范围以外的酒类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标志,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要求,按责任区域分工,对校园周边售酒业户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售酒业户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深入宣传。送法进校园,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讲法到店家,就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条款进行宣传和解释说明,告知其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承诺践诺,在食品经营单位张贴承诺书,主动向社会承诺不向未成年人售酒。三是强化监管。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专项检查力度,对校园周边售酒业户进行劝导,督促下架停止经营酒类产品,畅通投诉渠道,对检查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的向未成年人售酒业户进行严厉查处,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益。
回河市场监管所专项检查超市食品质量安全
检查中,重点检查各超市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保健食品是否建立专柜,有无“三无”、超期、变质等问题食品,食品加工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
目前,检查超市3家。今后,回河市场监管所将进一步规范商场超市的经营行为,增强诚信经营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市市场监管所持续开展药品安全检查
近来,新市市场监管所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检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筑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强化主体责任。要求药品经营单位主动自查,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落实,加大整治覆盖面,动态调整检查整治方向。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守法经营。